1.进入劳动仲裁的单位,一般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而劳动仲裁的主体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是人民法院。从二者的关系来看,一个是类似于参与竞争的团队,另外一个类似是国家指定认定的裁判员。这从体育比赛中,队员要服从裁判有相同点。
2.用人单位的目的和首要任务是加强经营管理,促进单位生存和发展等等;劳动仲裁的目的和首要任务是维持公平、公正、公开,既用人单位依法用人的问题,目的不同,地位不同、所日常工作的内容也不相同,加之一个是法律的精通和专业机构和人员,一个是执行法律的主体,造成单位怕劳动仲裁,类似于学生、教师、家长同校长或者教育局的关系,多数情况下,相对弱势的一方要服从相对权威的一方,是社会上的一般规律。
3.用人单位是追求财富的,仲裁单位是用纳税人的钱,保证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合法权益的。目的不同,研究方向和投入也不同等等客观,造成单位怕劳动仲裁就合情合理了。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观点严重分歧,到了需要仲裁阶段,说明双方都有理由和信心将此问题公开解决。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时由于没有专业的对接部门,执行中难免出错或者走样。为了单位的长治久安,为了今后的继续招聘、解聘等等用工顺利,避免事件扩大化,怕劳动仲裁,同意仲裁前协商解决,并且是在仲裁机构的监督下进行的协商,做出一些让步是情有可原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非要用怕字来描述,也是可以的。
个人认知,仅供参考!
谈不上怕不怕。
有如下原因,
1,如果单位有理,自然不怕。如果没理,也不怕,大不了到时候给你补偿就是,也没啥更大的损失。
2、对于劳动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劳动仲裁是不收费的。不管哪一方提请仲裁,只要提供证据等着仲裁开庭,然后等结果就是了。
3、对于不服仲裁裁决的,不论哪一方到法院起诉,诉讼费就10元钱,单位也没啥大的损失。即使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也不过如此。
所以,对于劳动争议,单位一般是不怕的。即使是明显违法了劳动法,单位也不会害怕。
相反,一些不良企业对于违法劳动法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一般不会积极主动和劳动者协商赔偿补偿,而是等着你申请仲裁,等仲裁结果出来后也不执行仲裁裁决,而是等你去***申请强制执行。更有一些黑心老板,为了给劳动者增加负担,会在仲裁结果出来后的法定时间内***到***进入一审,等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再上诉到中级***进行二审,直到你去***申请执行,把所有的法律程序走一遍。
最后说一下,如果是劳动者和企业在同一地方,维权成本较低,不用怕,只要把证据收集齐全就申请仲裁或者应诉。
如果是外地,钱不多的话尽量和企业协商,争议1万元以内的可以减半收取,不值得大动干戈。[_a***_]差旅住宿等费用也不低,仲裁要申请,提交证据,接收开庭通知书,出庭,取结果等等一系列程序(***也差不多),费用很大,而且企业会想办法延长过程时间甚至增加你的差旅次数。
我觉得应该是怕的,我有几次经历,第一次是离职后公司不给发工资,打老板电话也不接,后来去了一趟劳动监察大队反应情况,提交了本人姓名,电话,单位名称地址老板电话等,不知道具体怎么样一个过程,没过几天账户里就收到了公司打的款,我觉得效率还蛮高的,第二次是最近的一次,和老板商量赔偿的事情,很多老板都不愿意按照劳动法赔偿,没办法人家肯协商咱也没理由去告,无奈最后还是少要了1万块钱,人家好言好语的说再加上最近几年的疫情,大家都不好过,所以互相体谅吧,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去告的,我想老板也是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逼员工去告。
最近正在帮一个朋友做这样的咨询,其实也不算咨询,就是帮着整理一些资料,你说单位怕不怕仲裁呢?其实对于单位来说仲裁是一种手段,他们发着工资养着一些法务,那这些法务总要有事干,所以对于公司来说,养这些人就要有事儿干。
如果说企业占理,那么通常员工不会去申请仲裁,而员工大多时候去申请仲裁,都是因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比如说企业非法降薪,比如说拖欠工资。
个人和企业有劳动纠纷,个人是花自己的时间和自己的钱来赔企业的,而企业那边呢,是专门花着钱请一个人用上班的时间来的,所以对他来说他是完成工作,而对你来说你是为了争取自己的利益。
就像我现在面临的这个问题,企业为了逼员工走,先是跟员工说只发一部分工资,后面的给大家补,后来又直接说因为公司效益不好,后面的钱就不发了,而且专门请了团队把大家的工资从原来的固定工资直接调成了特别低的基本工资加绩效,不经过任何的协商,所以像这种情况之下,他就是逼着员工离职,你自己离职了我不用给补偿,而且不用承担裁员的影响,如果你觉得不服,你可以去申请仲裁,10个人里面两个人申请仲裁,那还有8个人我没有赔钱的,而如果我按规章全都给大家裁员的话,那么我所有人都要给补偿。
所以说企业怕仲裁嘛,不怕企业有时候就是利用员工怕仲裁的心理,然后来为自己牟利的,所以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一定不能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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