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请了!法律援助制度设定,是为困难群体,人身等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自身经济条件,无法请律师为其提供司法服务,因此,***出台法律援助,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救济”制度。制度设制的目的是为了靠谱,而在实际操作时难免有个案不靠谱的“故事”发生。不靠谱的是人,而非法律援助制度。二者区别,服务是否落实,到位。
首先这件事情如你描述的话,小孩父母的做法真的很让人气愤,该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我们都知道情理和法理不一样。在法庭上,法官以证据为裁判的唯一依据,但法律上的证据有些根本无法取得,这就导致了情理与法理不一样的结果。律师是一个需要极度责任心的职业,因而与其讨论法律援助的律师是否称职,不如追问这个律师是否尽责。
你好,张博律师来回答你这个问题。
法律援助是国家对困难群众提供的一项法律服务民生工程,援助律师不收取被援对象任何费用,而是由国家统一补贴。
是的,它是免费的。是一种***,一种救济。但是,你不能说它因为没收费就不靠谱。
判断是否靠谱,还是要看承办案件的律师,是否有责任心,是否具备专业技能。
案件不能以是否胜诉作为律师好坏的判断结果,诉讼如同博弈,考量的因素太多了。当然,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案件中所起到的做作用是巨大的。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否则,谁还会去请律师呢?
影响案件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是当事人对案件的重视程度。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在法律援助与聘请律师之间,建议选择后者。
因为你支付了服务的对价,理所当然会得到更优质的服务。
希望对你有帮助。
感谢您的信任,邀请我回答问题。研究生期间的实习我就在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确实有一些较深的体会。
1、 法律援助是什么?
首先来看看官方的说法:法律援助是指由***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这个解释看完了,普通人经常是看不明白的,那我就结合我的精力、见闻来说说。
一般来说,***部门中的司法局主管法律援助的事务,司法局会在个地方建立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和律师协会合作,安排每位律师每年完成一定量的法律援助任务,这就解决了法律援助的人力***问题。
那么一定量的法律援助任务又是什么呢?这个是各地方具体安排的,地区不同,任务也不同:总得来说,一般有两类:1、具体援助案件;2、在法律援助中心作咨询方面的值班。
2、 谁能获得法律援助?怎么获得法律援助?
先说谁能获得法律援助这个问题,答案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普通的咨询类问题,那么任何人都能获得,比如“婚前协议怎么写?”“老人去世了兄弟姐妹们怎么分财产?”“单位不给发工资该怎么办?”这种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可以打电话或者直接去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全国法律咨询统一电话12348;各区县都有法律援助中心,具体地址都在网上公开,直接导航过去,援助中心就会有值班人员接待解答。
如果是案件类援助,就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受到法律援助,一般来说,以下两种能通过审核:1、当事人经济情况差,就是没钱请律师;2、案件特殊,比如当事人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再者就是涉及到无期、死期的案件。这种情况需要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方式建议打12348咨询。
3、 法律援助了官司就一定会赢吗?
我的回答是慎重对待。今年本人因不满公司非法终止劳动合同,与公司扛上了,劳动仲裁“好心”委派一名律师,一阵兴奋之后,大为扫兴,她否认了我重要的仲裁申请,帮公司讲话,被我“休”了。我自力更生,艰唯完成仲裁,效果不理想。进入一审我又找到一名法援律师,前期感觉可以,但在关键时刻又出故障了,她帮助公司向我施压,积极主导低价和解,又被我否决了。劝告各位读者,打官司要有自己的主见,否则很容易上律师的当,他(她)们会借法援之名,干一些违有职业道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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