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用!律师只是一个附饰品,主要的是法官的观点,律师的辩护意见法官不***纳一点用处都没有,律师只是为了钱,谁出钱请他,他就为谁说话,而且费用高昂。生活本来困难的人摊上案子就已经很麻烦了去请律师还要赔上一笔很大的律师费,这不必要。(当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这是不需要付费的)有的律师在庭审中与公诉机关对辩时情绪失控反而产生不利影响。案件中的辩护意见律师能提到的当事人自己也会知道,可以自辩。所以不必请律师,请律师只不过是一种心理安慰罢了。(当然有钱人例外,反正钱对你来说不是问题,总多了一个人为你说话壮胆)在案件审理判决过程中法官心中都有数了。但是我们自己平时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用以规范自己的行为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如果经历的案情太多,可以具有刑侦的特点,就像柯南一样,提供确凿的证据,根据法律条文做出有力的辩诉。被告就能有减轻醉的可能,但是如果你有心犯罪,确凿的证据对被告不利,也没有办法,关键是证据和律师对于法律条文的应用。
理论上来说是的!律师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或被告的辩护律师依法保护当事人在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的合法权利,这是为了维护程序正义。但是刚看了个通知:因某律师给被告做无罪辩护,叫某某律师事务所整改!如果这种情况很普遍的话,你想辩护律师维护被告的利益是几乎不可能的!法治包含了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缺了任何一部分都谈不上法治。特别是那种社会影响很大的案件,与政治、政绩影响有关的案件,决定判决结果的也许不是事实和法律。:-(
要看你涉及的是什么案子,涉及公权力的话什么律师都没用,涉及的是人民内部矛盾的话要看你找的律师有没有路子,没有路子的律师基本上没什么用,像街边开个小门面还有各种发广告的能帮助你减刑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疑点重重
根据已知信息总结:
疑点二:为什么在法院上,徐翔同意离婚,而代理律师不同意,为什么徐翔同意放手孩子抚养权,而代理律师不同意。代理律师代理谁?
疑点三:既然内幕交易,徐翔是内幕交易的一边,那么另一边上市公司董事长们为什么没有遭受和徐翔一样的处罚。
以上是一点小疑问,不过对于徐翔的案件,个人是另外一个看法。
既然徐翔在江浙一带,那么我耳闻一些徐翔的操盘手法。首先,他是顺势的,没有央行宽松,没有股市大趋势,不可能有投机行为,熊市连游资都赖得动。其次,徐翔借助的大约不是内幕信息,而是操盘声望。他买入后不会动,但是他会通过信息传播,扩大消息圈子。牛市的时候,***都会在耳边嘀咕几只“有内幕”的股票。他只是利用了信息传播的迟滞,进行了盈利。所以,这是一次团体接力棒式的割韭菜行为。最后,这种操盘模式是需要人支持的,也就是需要跟着徐翔的人要有足够的盈利。一次次累积之后,效果很好。
其实说白了,游戏初期的人都知道是击鼓传花,但是后面涌进去的散户,并不是看市盈率或者公司业绩,他们就是因为股票涨了就跟,于是套进去了。
如果你看过利弗莫尔的《股票大作手回忆录》,其实游资并没有脱离这个战法。股票作手,就是操盘手。在成熟资本市场,这很难认定为操控。因为成熟资本市场有空军,你要是多头谎言,对面会有浑水砸你个通透。但是我国是单向市场,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在这个接力时刻唱反调。
所以徐翔的操纵,有不合理的成分。但是可惜的是,我国司法实践对于这种操盘完全没有量刑和实施的经验。
计算违法所得,然后罚没,然后[_a***_]多罚没部分财产。似乎是挺简单的一个事。但是似乎变成了一轮浑水。还记得当年东阳吴英案,有没有罪过另当别论,本色的那些地产也是一本说不清楚的账目。还有顾雏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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