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王某文去申请赔偿,那不管他最后能不能拿到,我觉得都是这个社会的负能量的底线的刷新。难道他觉得自己很无辜吗?难道他什么都没有做错吗?可能从法律层面他或许不构成犯罪,但是从中国几千年传承下来的道德层面呢?难道真的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吗?
我建议王某还是安安静静的找一个角落呆着,不要上蹿下跳,我相信他家里现在是有一堆问题需要处理,夫妻,孩子,以及亲朋好友,把这些都安顿好,换个地方好好工作,重新做人吧。
阿里王因猥褻拘留十五日,确實没有刑责,但猥褻是什麼意思?知道吗?猥褻就是我們之前所说滴耍流氓,当时阿里王买套套想干啥呢?不会是吹汽球逗美女开心吧,整个过程用一个通俗的故事来比如,有个小偷,瞄准了一个目標准备动手,不幸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没有偷到,而且被扭送公安局,对这个小偷,因為犯罪事实没有实施,而且偷窃具体财物也没有,公安部門不可能以偷窃罪拘捕,最多只有治安拘留,这阿里王不就是这情況吗?这小偷这次没有判刑,难道他就不是小偷了?就变成了好仁?阿里王根本不是无罪释放,是拘留十五日后释放。很多人故意淡化或者避而不谈拘留,有意混淆視聽,其目的不知何在?
认为自己权益受侵犯都可以仲裁。能不能胜诉是另一回事,主线除了看法律还看章程。所以是可以申请,能否赔偿另说。
核心问题是王自己怎么看待损失。提起仲裁可能会让一些无形损失越来越大。毕竟除了钱还有其他利益要考虑。
若王妻提供的出租车证据是真实的(有人证及录像),阿里应该主动还王某一个公道,对周某要另行处理,作为影响力巨大的社会公司,应该以身作刚,还社会一个固本清源的榜样!
这要看阿里的规章制度了。如果阿里的规章制度有相应的规定,比如,被行政拘留的、给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王某文即使申请劳动仲裁,也不会得到支持。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我想只要王某文找阿里申诉,阿里会收回原来的决定的。双方也不会走到劳动仲裁。
从人情考虑,王某文不会要求再回阿里了。
阿里巴巴是实行合伙人制度,管理权属于中国马云的团队,最大股份属于软银,软银只有分红的权利,无权插手管理,阿里巴巴是中国公司,至于支付宝更是中国公司,他是马云一手成立的蚂蚁金服,国内资金占绝对多数,标准的中国公司
很多人不了解阿里巴巴最大的股东–日本软银,认为阿里巴巴既然最大股东是软银,那阿里在法律上应该属于日本。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日本软银最大的股东是中国工商银行,因为日本软银虽然在投资阿里赚了很多钱,但是它投资其他国家的亏损很严重,所以软银大部分流通股被中国工商银行买入,目前是软银最大的股东。这样算来阿里就成了中国的国有资产一部分。另外,阿里巴巴注册在中国,法人代表也是马云,并且,软银投资的时候有过条约:软银只是投资,管理权与经营权不变。
支付宝属于是马云绝对控股的企业,所以无可厚非的是中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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