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叫提成,是代理费的一部分。
有的案件有风险,而当事人不愿意在办理委托事一次性把代理费交全,就选择风险代理。这种代理费分为两部分也就是基础费用,这个费用不论胜诉败诉都不退,还有风险费用,看判决结果支付。
您这问题是认识有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签订代理合同时应交纳代理费用。有些当事人因各种原因不愿在签订合同时就交纳全部代理费用,他们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风险代理合同,约定以风险代理的方式支付代理费用,这笔代理费用来自于律师代理方胜诉后对方应支付的钱款。当然,只有法律规定允许风险代理的案件才能风险代理,并且约定的风险代理费用不得超过案件诉争标的额的30%!这种行为叫风险代理,不叫律师提成!
“风险代理”是一件邪恶的又是与法官狼狈为奸办案的恶劣行为,是对另外一个当事人极不公平的一种潜规则!我曾在北京某法院有个知识产权官司,当时律师提议我搞风险代理,最低收费是四万元,可以签协议,风险代理费是十六万元,赢了那这十六万就没了,十六万的具体开销含“打理费”,我没同意此方案,后来输了,你们懂的……
律师收费要提成?这个问题应是风险代理,如果你懂法律知识,明白诉讼程序,可完全不用找律师,法律未规定打官司就必须找律师,无论官司输赢,律师付出劳动必然会收费,天下哪有免费的晚餐呀,并非找律师你的官司就能赢,要记住官司输赢不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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