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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共基础知识需要提前多长时间复习?
  2. 在我国的法律中,怎样处理扰乱社会的“熊孩子”和“熊家长”?
  3. 狼狈为奸,狈这种生物真的存在吗?它长什么样子?

公共基础知识需要提前多长时间复习

想要短期内提高公共基础知识,那就必须要掌握方法才行。都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很多人肯定会说你说的都是废话。那么很好,我来问一下,公共基础知识包括的基本部分都有哪些?你所擅长的部分在哪一块?我们应该怎么规划公共基础的复习?哪些平台比较好?如果答不出来,那就好好的了解“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以及你的水平达到什么程度,不要眼高手低。

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些什么?

公共基础知识是绝大部分国考省考事业单位的必考部分,很多人并不是很重视。但往往越是大家觉得简单的,越容易忽略。那最后考下来,其他部分(比如申论)可能分差还并不大,我们可能就输在了公共基础知识上面了。公共基础从考试的体系来看,主要是几个大块的的内容①政治②经济③法律④人文⑤科技⑥公文等,这些部分每一块都有很多很细小的知识点,很多都需要识记(这个确实需要下点功夫)。但是,有些部分不是你识记就可以拿得到分数的。举个栗子:法律部分,相信很多考过公职考试的同学都明白,看到法律题目就头疼(也许有些人看到题目觉得很简答,但是一看答案就傻了吧?)。法律部分来说,就需要的不只是识记了,更多的是理解与对知识点的掌握运用。好,我们先了解了公共基础都包括哪些部分,这是“知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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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的水平到哪里?我擅长哪部分?

刚刚说到了“知彼”,那么自己先问自己一个问题,我到底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到什么程度?那么好,拿出一套之前的公共基础部分的题目,上手规定时间刷一遍。如果你准确率可以,那好,看看错的题目是那一部分居多。如果准确率很低,那就摆正自己的位置好好的看书,系统学习,还有把完全靠蒙答案的题目部分记下来(这些就是你的最短板,不要告我你靠蒙还认为自己这些地方学的很好)。如果一套卷子感觉不够有代表性,那就来个三套总结一下自己,也让自己好好熟悉下自己的水平。这就是所说的“知己”

三、我们应该怎么规划公共基础部分的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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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知彼”之后,我们就需要知道如何复习才能在短期内提升。我们之前已经了解了自己的短板什么的。要想短期提升,就要多在自己“短板下功夫”这是其一。其二就是能够了解哪些是考试重点,其他不重要的知识了解就行了。这个就可以节省很多时间,也可以让自己在短期内有很大的提升。那么要想做到这个,我们就要有系统的学习,有人给我们提供重点和难点部分。这样,我们就可以节省到很多时间了,也不会忽略重要的知识内容。就好比有人给我们探明了前面的路,扫除了一些障碍,并在我们遇到路障(短板)的时候推动了我们一把,那速度提升肯定是很快的。好,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就要借助一些网站或者老师,这样就事半功倍了。

四、借助哪些平台?让我们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刚才我也说过了,想要“补短板”和“明确重点考点”。我们就要借助一些比较成系统的课程了。毕竟如果我们只是死刷书本,那肯定是刷了忘,做题还是不会。如果只是做题,也还是不行。那想找到适合自己的一套公共基础课程其实还是蛮不容易的,提供“网易云课堂”(网易做东西还是比较精品)吧,搜一下公共基础知识。为了减少选择难度,可以选择按照好评排序(相信大部分网友的力量)。接下来,就是试听课程了。找到老师讲的比较成系统的,而且重点考点突出的就是你所需要的。或者找一个专门从事事业单位培训的网站也可以(举个栗子:青云100事业单位)。其实,适合自己的,老师讲的不拖沓就完全OK。接下来,我们就是先听课程,了解了考点与重难点。然后,脑海里回想这些内容,之后去看书加强记忆。这个时候基本就可以做题了,做题“查漏补缺”。把自己依然错的点着重记录并记忆(考前可以熟悉),然后在刷一遍课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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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复习应注意以下几点建议:

1、时间安排:要选择自己复习状态最好的时间段全身心地投入进去。

2、复习的顺序应该是先难后易。例如可以先复习法律和经济部分的内容,再复习公文和政治部分的内容,最后再复习道德、事业单位和常识部分的内容。

3、用灵活的思维复习考试。要学会猜题,不是所有的知识点都是可能出题的,所以要找出重点,要学会把书本变小变活,去掉不重要的话。一本书你要用笔做记号的地方是你不懂的地方,而不是你认为最重要的地方。

4、复习切忌用苦力蛮力,而要学会用巧力。别人复习几遍不重要,关键是自己理解掌握了多少。真正深入复习,一遍就足够应付考试了。学习讲究效率,不能求快,贪多。

以上就是给大家分享的复习建议,希望能帮助大家复习,助力考试。

首先,不要心急,静下心来,不然,你会失去更多,接下来,先找最重要的知识复习,因为时间有限,如果时间充裕的话,再把剩余的知识溜一遍,脑子里有点印象!

  1、在备考公共基础知识的过程中,由于考试科目很多,建议考生提前拟定一个详细的复习***,***内容应该包含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各个学科门类。

  2、在各个具体学科复习过程中,首先是分析历年真题,其次是从头到尾梳理理论框架,再次是在历年真题和框架的基础上找出重点和难点,进行重点复习,最后是习题训练。

  3、习题训练建议先按照每个模块进行专项练习,临考前一周再做模拟卷,体验真实的考试状态。

当然还有希望!关键是要掌握复习方法,建议参考以下复习步骤:

首先,拿历年真题来看看,公基基本上考的是哪些题型。

然后,对照历年真题题型找相关的复习 材料,题型不相关的材料就不要了,费事浪费时间。

再次,试着做一两套历年真题,分析一下自己的哪方面比较擅长,哪方面比较弱势。

第四,针对薄弱环节进行加强,但也要对擅长的领域进行巩固。

第五,具体的复习方法以做题为主。做题的时候遇到不会的不要看答案,而是自己去查资料,通过查资料既可以加深记忆,在查资料的同时又还可以拓展其他方面的知识点。

第六,充分利用空余时间。把资料做成电子书放在手机里,吃饭、厕所、坐车的时候都可以拿出来看看。。

最后注意一点,各个模块的题型要轮着来复习 ,给自己换换脑子,不然一直沉迷 在某个模块容易大脑疲劳,影响复习 效果。

首先不管有没有希望,还有半个月时间了。不管考的如何,现在是你要拼这半个月的时间了。

其实公共基础不难的,如果你拼这半个月,也许你就考过了。即使没有考过,也为下次考试打下了基础。

不管结局如何,曾今努力过,现在是你努力的时候!

在我国的法律中,怎样处理扰乱社会的“熊孩子”和“熊家长”?

谢谢邀请,在我国的法律中,如何处理扰乱社会的熊孩子和熊父亲?我首先给出的回答是;对这样的熊父子,依法最多给予治安处罚。

我们的民族是深受5000年文明文化传统熏陶的民族,在制定法律上都比较人性化。例如,就拿对年轻人违法要进行处罚的这条来说吧,我国刑法就明确规定年满18岁才算成年人,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独立担负法律责任。而在西欧和美国的一些发达国家制定的刑法,只要年满14周岁,有的甚至不满14周岁,就属于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责任人,必须担负刑事责任。

熊孩子违法乱纪,或者是扰乱社会治安,只要年龄不满16周岁,刑事责任就处罚不到他,因为他是属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的人。还不满18周岁,只把他是看成是有半行为能力的人,违法乱纪最多也就是处予行政拘留,或者是拿家长来批评一下,告诫他教育孩子。

对于这样不痛不痒的处罚,根本起不到警示的作用。熊家长会跟更熊,熊孩子也更坏,无论是对他们熊父子,还是对社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要整治这一毒瘤,必须加***律处罚的力度,就要重新考虑刑法的修订。只有这样才能使熊家长醒悟,熊孩子在犯罪的路上回头是岸。

谢邀。

这个问题没有说清熊孩子和熊孩子的破坏性。不好问答。

但我们法律对熊孩子和熊家长算是比较姑息的。

先聊下,生活中有哪些熊孩子和熊家长做的熊事。

熊孩子只有更熊,没有最熊。

举个栗子:

熊孩子,熊父母去亲戚家做客,熊孩子用力推了怀孕7、8个月的嫂子。亲戚问他,为什么要推?熊孩子回答,想看看流产是怎么样的?其父母还说,算了,算了,不是没事吗?

如果我说如果, 万一因为这一推流产,这个是刑事案件,不是算了的事情。流产属于故意伤害中的重伤。是要负刑事责任。年满14周岁,就要负责了。如果未满14周岁,虽然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可以去少管所。

PS:我国现在承担刑事责任还是14周岁。我个人认为这个年龄已经不合适了。现在11、12岁的孩子跟我们10年前,20年前的孩子完全不同。这个年龄该懂的,不懂的其实都都知道了。我认为应该降低到10-12周岁。

熊孩子很多都是从熊小事开始的,在自己家无法无天,在亲家胡乱捣乱,在公共产所为所欲为。家长如果不引导不管教不教训,熊孩子越来越熊,每一个熊孩子的背后都有熊家长。现在是小事,法律保护,熊家长保护,到时候把天捅破的时候,谁来保护,到时候哭都来不及。

我国是人性化的社会,是以人性化的教育机制来促使文明的社会更好的往前发展。是以人性化的法律为原则,达到每一个相互监督的情况下,利用法律来约束或限制每一个人的违法行为,借用法律的平台来更好的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与冲突问题。而不是利用法律来制裁某一人,来达到某一个人的目的性。所以熊孩子与熊孩子家长的乱象问题,只能靠社会上的宣传教育[_a***_]性的启发,利用金钱的诱惑力法律的约束力来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监督性。

谢谢邀请。一是“扰乱社会”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法律惩处的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二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已经比较健全,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有近四百部法律,基本都有罚则,但一般仅限于经济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集中于《刑法》和《治安处罚法》。两部法律规定基本一致,不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不予处罚,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除犯杀人放火爆炸等八类重罪外,也不予处罚。已满十六岁不满十八岁的,减轻处罚。但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其监护人全额赔偿

谢悟空邀请!

有话要说答曰:熊孩子,人见之都会退避而远之,咬牙切齿,烦之。

熊孩子者,天性顽皮,做来人之讨厌,行事奇之,怪之,人不可想像。是情之况现后,池还不知悔改。

观原因:一者家教不良,善恶不知。

二者家长纵容,让汝习性泛滥。

三者,汝天资聪明。

四者家长熊辈,默化至之。

然,熊孩子,汝者,见为童少。小之,年长者,能奈之何,法能上汝之身乎。

狼狈为奸,狈这种生物真的存在吗?它长什么样子?

1956年一个冬日的夜晚,在山西有一辆卡车在半路出现故障熄火,距离最近的村庄约有2公里。

车上几人了商量下,留下一人照看车,另外几人去村庄寻求帮助。几个人刚走不一会儿,一群路过的狼发现了那个留守者,并把卡车围了起来。

驾驶室里的留守者见状慌忙打开大灯,试图吓走这群不速之客。狼起初被强光吓了一跳,散开了。但留守者反复几次开关灯,狼就不害怕了,继续围着卡车转。留守者只好不停地鸣喇叭,结果还是一样。散去的狼群听了几次喇叭声,发现没有威胁,又围拢过来。不过它们也奈何不了驾驶室里的留守者。

僵持之间,有两只狼走了,余下的继续蹲守。不一会儿,留守者通过灯光看见刚刚离去的两头狼回来了,准确说是三头,其中有一只看起来像狼的动物趴在一头狼的背上。它们围着车转了一圈,狼驮着的那只动物呜呜叫了几声。

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卡车里的留守者惊恐万分。那些狼听了神秘动物的叫声,马上排起了队,轮番跳起来撞击驾驶室的门。留守者意识到,遇见传说中的狈了。

危急时刻,村庄方向开过来一辆车,留守者的同伴和几个村民开车过来了。狼群见状立刻四散奔逃,那只狈的搭档并不可靠,它被遗弃了。救援车辆赶到现场,大家发现一只狈在地上扑腾,前腿短,后腿长,村民当场用铁锹将其打死。

这是一起关于狈的传闻。

狈”,最早记载于西汉时期的《神异经》,相传是奇人东方朔所著。文中说,“狈无前足,一云前足短不能自行,附狼背而行,如水母之有虾也。”意思是,狈这种动物没有前腿,也有人说它的前腿很短,总之不能独立行走,常常窝在狼的背上,由狼驼着它。

狼狈为奸,我想知道有没有狈这一生物?长什么样子?

狼狈为奸,相信大家熊荣阴险狡诈的小团体时候会脱口而出的一个成语,但我们很清楚狼是一种什么动物,如果不知道直接参考一般中华田园犬也能看个八九不离十!但狈是一种什么动物,估计只能去古籍中参考了!

狈是一种传说中的动物,前腿特别短小,因此要和狼合作在狼背上快速奔走!但狈的智商极高,非常狡猾,狼群中有了狈作为军师,想要与狼群对抗,即使是高明的猎人也束手无策!最早有狈的记载是在《酉阳杂俎·广动植》中:“或言狼、狈是两物,狈前足絶短,每行常驾两狼,失狼则不能动,故世言事乖者称‘狼狈’”白话含义是:狼和狈是两种动物,狈的前脚非常短小,每次都需要骑狼背上才能行动,但《酉阳杂俎·广动植》记载的却是每次都骑两只狼,如果没有和狼一起就无法行动!因此称事情失败成为“狼狈”!

有几个狈来历的说法:

1.狈是狼群中基因突变的产物

2.狈是狼和杂交所产生的后代,但据说1000只狼和1000只狐狸才能产生一只狈!不过狼和狐狸之间存在生殖隔离,从未有案例表明两者可以生育成功!

3.狈是一种残疾的狼!

但历史上从未有捕获狈这种动物的记载,因此现代一般认为狈是一种残疾的狼,或者前腿被兽夹夹断的狼,而这个确实有真实案例:建国初期在东北猎杀到一只狈,但后来发现只是一只被夹断了前腿的母狼,背着其的是它的伴侣公狼,当时公狼放弃逃生而保护母狼,一直到被猎杀为止!确实这个故事令人唏嘘,但事实上表明,历史上记载的非常有可能就是这种可能,而当时限于技术限制未能猎杀或者捕获,那么以讹传讹进入古籍流传至今也就可以理解了!

狼狈为奸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一个成语,它出自晚晴谴责小说家吴趼人撰写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原文为:诗翁画客狼狈为奸,怨女痴男鸳鸯并命。这句话是用来讽刺当时豪绅与官府勾结鱼肉百姓的现状。

在这个成语中有两种动物狼和狈,其中,狼是我们都很熟悉的一种食肉动物,但是狈我们就非常的陌生了,而且在所有的动物中,也没有一种叫“狈”的动物。那么狈到底是一种什么生物呢?我们来看一下自然界中有没有符合“狈”形象的一种动物。

狈是一种存在于我国传说中的生物,在我国古代的一些典籍中,对于狈有一定的描述,比如李时珍的《本草纲门》中写道:狈足前短,能知食所在。狼足后短,负之而行,故曰狼狈。

从这个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狈是一种与狼共生的食肉动物,它的特点主要有三个:前足比后足要短;其嗅觉灵敏,能够准确的找到食物所在的位置;不具备自主行动的能力,要趴在狼的身上靠狼驮着它前行。

但是,在现实中,狼虽然是一种群居动物,但是在狼群中只有狼,没有其他动物,更没有除了交配之外,更没有什么动物能够骑在狼的身上。

有人说:一些狼的幼崽出生后,由于先天性的缺陷可能会导致两条前肢畸形,从而符合上面说的前足短于后足的描述,对于这样的幼崽,亲狼会将它们驮在身上,照顾它们。

这个说法乍一看非常的有道理,但是,这只是人臆想的一种场景罢了。因为狼虽然是群居动物,但是在雌性生产的时候,它会离开族群找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挖一个洞或者找一个废弃的洞穴,静静的等待幼崽的降临。幼崽出生后,无论是否健康,它们受到的待遇都是一样的,它们会在洞穴中度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在此间,小狼几乎都是在洞穴中度过的。直到5-6周后,小狼断奶可以吃一些肉食了,雌狼就会把它们带回到族群中。

此时,如果有先天性缺陷的小狼会被丢在原地,它们无法跟上母亲和兄弟姐妹的步伐,最终被遗弃掉,这就是残酷的大自然了,优胜劣汰从来都是它们的生存法则。

因此,狈这种生物只是传说中的生物,它是不存在的。

狼和狈既然能够放到一起,最起码说明它们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是在整个犬科中中,前肢比后肢短很多的动物根本就没有,所以,我们可以理解成为它的四肢都比狼的四肢短很多。基于这个分析,我认为在自然界中还真的有一种犬科动物有些符合狈的描述,它就是豺。

狈是被咬断前腿的老狼,人们都认为狈是一种单一品种,其实就是身有残疾的狼,以前猎人经常用狼架子夹狼,往往都是狼的前面两条腿被夹子夹住,狼挣不脱,就狠心把自己的前肢咬断逃命,前腿少了一大接,前肢短就了很多,走路就不方便,但这狼的经验却很丰富,走路却不方便,就把前肢搭在年轻的狼身上行走。有经验的狼,智慧也比年轻的狼高很多,短腿的老狼就给年轻的狼出主意,有身体强壮的狼去执行,短腿的老狼让人误解成狈,我相信现实生活中没有狈这种动物!

狈是一种传说级动物,也就是说在传说中存在的动物,狈前腿很短,需要搭在狼的身上才可以行走,故《太平广记》中如此记载:狈前足绝短,每行常驾两狼,失狼则不能动,没了狼的扶持,狈就不能行走了。

(题外话:“狼”中“贵族”哈士奇。)

狼狈为奸形容的是坏人窜通一起干坏事,狼与狈在一起,准是狈在出坏主意,狼只是一个执行者,故此才有了狼狈为奸这个成语。

狈这个动物可能并不存在,因为就科学道理来说,大自然不会进化出这样的动物,而这个故事更像是一个寓言故事,而非现实。所以,有的人认为狈这个动物其实就是狼,是一只被捕猎猎人伤了前腿的狼,由于狼是群居动物,不会丢下自己同伴,故扶持伤狼行走。

而狼狈为奸这个成语之后还有一个成语叫狼狈不堪,形容狈在失去了狼的扶持、狼失去了狈的主意之后的困顿窘境。

总结:现实不存在狈这种动物,成语来自于寓言故事,狈在古籍中的描写多是前腿很短的样子,样貌似狼。

文/科幻船坞

图/源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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