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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协议离婚一定要去领证的地方吗?

协议离婚一定要去领证的地方吗?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依据婚姻登记条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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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婚姻关系双方的任何一方都是有离婚管辖权的。

答案是否定的。协议离婚不一定要去领证的地方。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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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港居、澳、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以上,概括一下就是,协议离婚,要在男女一方的户籍所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因为现在人员流动太快,流动范围太广,结婚后,有可能一方或双方把户口迁离原籍,如两个在泰安结婚的年轻人,结婚后把户口迁到了青岛的黄岛区,那么,如果他们协议离婚,在青岛的黄岛区办理就可以了,即便是一方把户口迁移了过来,也是可以在黄岛区办理的,不需要再回原籍办理,如果双方户口都已不在原籍,你去办,人家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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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的主要问题是,如果户口没有跟着人迁移,又想协议离婚,又不想千里奔波回到户籍地怎么办?潘律师接到很多这样的咨询,如:我两口子户口都在黑龙江,来青岛5年了,现在想办离婚,又不想回黑龙江办,怎么办?

好办。由任何一方开据一份在青岛当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明物业开据、租房合同房产证加物业交费证明等), 去法院起诉立案,由***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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