泻药,别急着走,不续签公司是要给你补偿金的。你应得的有工资+补偿金。
补偿金给你多少是根据你在那家公司做了多久决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比如你签了三年的合同,那么他就要给你3+1个月工资,三个月补偿金+你这个月的工资。如果他不给,你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公司性质如果是国企或事业单位,一告一准。私企则会麻烦些,拖着你也受不了,所以还是好好跟公司商量,软硬兼施。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通常在实际操作中,也有例外,比如接替你岗位的新人业务不熟练,用工方需要你留下来一段时间,培养新人,当然这都是道义上的口头约定,事实上,总工合同中也会明确注明非正常离职需要提前6–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这个是视工种和岗位而具体操作,所以,如果合同到期,用工方会提前根据业务需要安排人员接替你。至于可不可以立即离职,最好和用工方协商。
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续签,双方的合同期满,合同终止,双方不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正常情况下可以立马走人。
2.可是有一种情况就特殊了,双方约定了服务期限,可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已经届满,但服务期还没到,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比约定的服务期限短。
3.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要求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和服务协议同时终止,劳动者不必承担违约金;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至服务期满时,双方应当续订劳动合同或者将变更原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服务期满前,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4.实际服务的期限比约定的少,违约金怎么计算呢?举个例子,B公司为张三提供专业培训,张三与B公司服务期为5年,张三实际履行了三年就想解除合同,需要付多少违约金?
看B公司为张三提供专项培训的费用在每一年的占比,如果B公司为张三提供专项培训的费用为10年,约定服务5年,张三履行三年后想走人则付4万元。
5.专门培训不是用人单位一般的培训,专门培训是指额外的专门培训,如出国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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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你自身的考虑最好交接完再走,否则可能面临说不清的纠纷。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万一回头房东说里面有东西坏了,少了,你解释都没法解释。当然一般是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凡事要把最坏的可能性想到尽量提前规避,免去后顾之忧不是更好。
看了你的情况描述,可以直接走人。
理由如下:
一、合同到期即法定终止。表明从这一刻起,你已经与公司没有合同关系了,所以不再受公司的约束,自然可以立即走人。
二、公司存在合同管理问题,但与你无关,你可以不承担任何义务的走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需要在合同到期前的30天书面通知你合同到期事宜以及是否决定与你续签的意向,但公司没有这么做,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现在合同已经到期了,也就是合同法定终止,表明你跟公司已经没有关系了,只需要立即办理离职手续就可。如果公司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或者要求你延长一定的期限再办理离职手续,都是非法要求,可以直接拒绝并且向劳动部门投诉。
另外,要注意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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