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业主不配合,方法很多:
(1)首先***情牌,找到业主亲戚朋友做工作,或者找到业主的单位,还有合作伙伴。中国是人情社会,有时候亲情牌还是好使的。
(2)亲情牌不好使,让房产部门出面劝解业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毕竟是***部门,从政策法规角度告知业主,往往也管用。
(3)如果房产部门工作人员还是无法劝解,只要通知到位,那就强行施工,如果对方阻挠,立即报警,警察出面,关他十天半个月,看他还能不老实。
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及与其整体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应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每个业主的义务。为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望不动产权利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前主动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作为房屋的“养老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群众安居、社会和谐。在实际操作中,居民却时常遭遇“使用难”、维修资金“表决难”。比如:获得业主共识难度大,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签名、公示表决等争议较为突出,申请资金环节多、流程长等。
今年来,有些地区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开始试点小程序“掌上维资”,业主用手机微信扫码登录小程序后,即可在线参与表决、查看公示及维资账户资金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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