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的邀请回答
不是很理解问题,意思是房贷合同的首付远低于实际付款金额对吗?
首先我们要知道,很多城市土地拍卖时会进行房屋限价,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都是有备案价的销售,但在16-18年市场的疯狂程度远高于房屋的供求,很多开发商就打起了外收的注意。
外收费用银行是不认可的,所以不允许贷款,这个时候你的首付就必须是20%+外收的所有费用。而这些外收的费用既不在合同范围内,也不会开具正规发票。
市场既然如此疯狂,开发商也想大捞一笔,一旦市场温度降下来,那些高价外收购房的就是拔尖的小韭菜。
感谢邀请。
即你所购房屋为限价盘,即房屋名义成交价格(物价局备案价格)明显低于市场行情,从购房者而言买到即赚到。因此,在房屋销售价格之外开发商捆绑了一定金额的车位、精装修,或者另外向购房者收取一部分茶水费、中介费(开发商直接收取的不多见,多为以中介机构名义收取)。
作为购房者即使在名义房价之外额外支出上述费用,总计支出摊到房价后依然划算,因此也就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成为某个特定时期特定楼盘的畸形(双方均知道不合理却而为之)而却又合理(符合市场规律)的特殊现象。
如果是这一种情况,你所支付的首付款中有相当一部分并非名义上的房款,而是我所述的车位或精装修费,或者中介收取的茶水费,所以无论是购房合同还是贷款合同上的首付款肯定低于你实际支出去的总款项。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123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