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太随便了,渣女结婚就是为离婚,要车,要房,要彩礼,房子要加女方名字,过上一年半载离婚男方人财两空,当地一女的结婚几个就出轨,离婚后房车虽男方,本来就是男方全款承办,彩礼,买衣服,送礼请客十多万全打水漂,新新的婚房也被祸祸了,对现实社会中的现象希望婚姻法可以维持正义,打击骗婚,悔婚,利用婚姻骗财,骗人的行为!
这真是个令人唏嘘的话题。三个孩子,虽然可能比较辛苦,但是多欢乐的小家庭啊,怎么还要离婚,把孩子们分开呢。
生三个孩子哪里有那么容易?不仅仅说明两个人曾经非常恩爱,而且怀胎到呱呱坠地的过程有多艰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期间光各种检查各种小心翼翼,这真是非同小可的夫妻恩情。别人只有一次,你们却经历了三次相扶相爱的考验,还不够爱吗?何况有三个宝贝!这若是贫僧,早都幸福得天天梦里笑醒。
我真心不理解是你们把幸福习以为常而忽略了吗,还是怎样。但若非要走到这样令人悲伤的一步,那也只好走下去吧。
三个孩子,两个大人,一共五口。两个孩子恨爸,一个孩子跟妈。简单的分法可以把财产一分为五。当然也可以一分为三,爸爸三分之二,妈妈三分之一。也可以一分为二,一人一半。怎样都可以,两人协商吧。
但无论如何分配,都必须约定好如何探视和教育孩子的问题。并不能因为大人分开而让孩子受到更多的伤害,孩子已经很不幸了。不仅要失去很多来自父母的陪伴,还要失去兄弟姐妹的共同成长的记忆。真的让人难过!要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要挤出时间来让孩子们相聚。
我身边的女人离婚时大部分都会要孩子,也有不要的。
情况有三种:一、男方家比较传统,认为孩子是姓自己的姓,是属于自己家族的,不允许女方带走。
二、女方自身条件不好,没有经济来源或居无定所。出于对孩子今后生活的考虑,不想要孩子。
三、这种比较少,但也有,就是女方怕孩子成为自已再婚后的累赘而不要孩子。
但无论哪种,对孩子的伤害都是无法弥补的。所以离婚需慎之又慎。
不同的人境遇不同,做出的选择也是不同的。但是通常情况下,她们会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做出有利于自己最好的选择。在我们公司前年有两个员工离婚了: 一个是两个孩子的妈,一个是一个孩子的妈,她们离婚的时候,都没有要孩子,在去年年底又结婚了。由此可见,在离婚的时候,女人会根据自己的条件来决定要财产还是孩子,那么通常情况下,要财产而不要孩子也是以下几种情况。
有些女人的个人能力比较弱,工作一般,工资也不高,自己挣的钱也只能够养活自己,如果自己单独带一个孩子,怎么办呢?为了不耽搁孩子的未来,给于孩子更好的教育和环境,很多女人只有忍痛割爱,将抚养权交给男方,其实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吧,也是另外一种爱呀。
2. 没有能力照顾孩子的女人。
在我们公司离婚的这两个女人,她们的工资虽然够养活她和孩子,但是她们的孩子一直都是由男方的妈妈带的,如果抚养权归自己,那么就需要找自己的妈妈来带,但是她们的妈妈都在自己老家带孙子,无力过来照顾她们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她们其实也是无奈放弃的。对于孩子来说,如果没有能力来照顾孩子,还不如交给男方更为妥当。
在很多没有要求要孩子的女人中,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大多处于初中或者中专,她们的教育孩子方法单一,而且很多简单粗暴,无力照顾孩子的学习,就干脆交给自己的老公来管,那么在离婚的时候,由于顾及到孩子的教育问题,也就不会去争这个抚养权,就选择了财产,那么也是情有可原的。
4. 没有孩子嫁人更加方便。
有些女人年纪不大,离婚的时候一般都在三十岁左右。我们公司那两个离婚的女人:一个二十七岁,另外一个二十九岁。虽然都生过孩子,但是年纪不大,如果再婚,生孩子也是相当容易。对于她们来说,如果再嫁的时候,她们没有孩子,那么就更容易再婚,而且优势相对那些有孩子的女人来说更加明显,所以她们都选择了要了一部分财产,就没有选择孩子的抚养权。
所以由此可见,女人在离婚的时候不是不想要自己的孩子,而是许多现实无奈的羁绊,导致她们没有办法选择孩子,绝不是一些人认为的那样贪财好利,置自己的骨肉不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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