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所有公司都是幽灵般潜行在林中,竞争无处不在,各种跨界,商业模式颠覆创新,产品技术变革突破,谁都不愿意被落下。
1. 如果企业发展好,你也有为公司创造价值,那么企业不会自杀式裁人,那么你自己要努力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让自己保值或者增值。
2. 公司发展不好,集体利益前提下,合理发展个人利益,公司集体效益不好,你看好公司未来和信任公司,个人要么同舟共济,风险共担,自然有机会利益共享。如果不看好,离开也是最好选择。
3. 法律从保护弱势群体角度,其实更多建立在过去对于企业资本家“剥削”理念下,觉得企业有大量剩余价值,和当下部分人职业素养不够职业道德不佳,而创业者艰辛负重前行情况是不匹配的。
4. 不排除很多企业为了价值最大化,压缩人力成本追求性价比,公司人力***部门也很多清除***,让员工最后自己离职不承担任何赔偿,套路深深很多。
简单就是法律方案保障防君子没有防住小人,不管企业还是个人,反而给了漏洞保护了不该保护的人或者企业。
最终企业还是个人都需要自己提高,让自己有价值,能够被利用。
关于原合同到期限,这个续签问题吗,你看看你的原合同上的条款如何规定的。一,如果合同上的规定,之要员工犯不了原则性的错误,就的必须续签合同,有特殊情况必须辞退的外。二,你们就好好的看看合同上签定的内容,安合同的规定续签合同就行吧,如果单位顾意的找毛病刁难吗,你们就上劳动局,请求处理以下吧。三,如果强行你们辞退吗,完全可一安合同的续签规定,请求依法给你们预以补偿损失,因为他担误了你们的,招聘工作的年龄。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正常到期以后,公司单方面不想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可以要求所在的公司给你一定的经济赔偿和领取失业金的相应待遇的。
因为本身劳动合同到期以后,那么公司原因单方面不再续签你的劳动合同,就相当于公司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根据相应的办法和规定,如果你在这个原工作单位工作了若干年,那么每工作一年,就可以领取到一月的一个经济补偿的工资待遇。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12个月工资补偿待遇。
然后你还可以享受失业金的一个待遇,如果你的失业保险累计缴纳超过十周年以上,那么你就可以享受24个月的失业金待遇。失业金待遇大概每月是1000块钱过一点,但是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是可以享受这个医保的待遇的,你的医保是直接通过失业金来缴纳的,自己是无须缴纳。
所以公司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是可以享受这两点的一个待遇,所以说楼主一定要尽全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这本身就是你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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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举步维艰,很多小微企业主要亏损之一就是员工工资这一块,企业不想续签一定有企业的难处,企业出于社会责任感还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无疑更是雪上加霜!市场经济,做实体经济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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