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充分说明律师一切为钱,没有钱一切免谈,一点也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律师跟金钱成正比,钱给的越多,律师的动力越大,金钱没有到位,你要他为你办事那是不可能的,我曾接触了一位受害人的家属,他的爱人被犯罪分子***,由于不懂得法律,便找了一个律师做代理受害人家属出庭,在开庭前同这个律师说好了律师费用,并给了律师费用,可是等到开庭的前一天,这个律师要受害人的家属再交纳一万元的律师费用,这个受害人的家属十分为难,本来男人被杀,已经很贫困了,这个律师一点同情心也没有,试问,你这个律师难道没有一丁点同情心吗?你不能为劳苦大众谋点***吗?这种律师国家应于取缔。
要看这个律师是不是你聘请的法律顾问或私人律师。如果不合格就直接解聘。如是你临时聘请的律师,他只能为你所牵涉的案子负责辩护。不可能成为你随意使唤的职工一样,所有事情都大包大揽。容易在辩护时张冠李戴,影响辩护效率。
请你看看你与律师签订的委托合里有没有这项服务,如果有,对律师随叫随到听你按排的条款,律师不去或者不听你的安排,你可以单方面解除你们之间的委托合同,要求律师退回你交的律师费,如果耽误了你的事,你还能要求律师赔你的损失。如果你与律师没有签订这个条款,说明你没有资格指派律师给你办随叫随到的事。举个例子:你在饭店要了两个菜,你非让饭店给你四个菜,饭店能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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