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这种回应就是当事人最后的狡辩而已,之前司法鉴定已经判定他没有任何精神疾病,他这么做的目的为了减免自己的刑罚,想为自己留条命而已。我认为当事人大概率会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原因有以下几点:
之前的司法鉴定就已经认定当事人没有精神方面疾病。此外,当事人在案发时还是国内一所大学的在职教师。作为一名大学老师,不仅在入职时需要接受相关的检查,每年也都需要接受各方面的审核,如果他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学校和他的学生们也应该早有所察觉。因此,我们应当认定当事人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需要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故意***的,处***、***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我们再来看看当事人的犯罪行为:
在当事人与被害人通过派出所的调解和平分手之后不久,心有不甘的当事人在学校门口持刀尾随被害人,并在光天化日之下当街连捅被害人十余刀,之后企图***未遂。
当事人的犯罪手法极其恶劣,且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再考虑到其大学教师的身份,更是对于纯洁象牙塔形象的巨大侮辱。因此,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我认为当事人都应该被处以极刑。
3.当事人的人品极其恶劣。
这个悲剧的发生,作为大学老师的郭某牛,可以说是心灵扭曲,控制欲太强,也是其人性的的变态所致!而并非精神疾病!
虽然是大学老师,但是目前作为一个杀人犯,死罪的可能性非常非常的大,为了逃脱惩罚,狡辩自己有精神疾病。
郭某牛照片
然而,此前司法鉴定结果出来,推翻了他的所谓精神疾病的说辞,印证了其目的只是为了减轻法律对他的惩处,保命而已!
据说,这个***犯在法庭上,被指证犯罪的时候,装出一副蔫里吧唧、无精打***的样子,到他自己辩解时,声音响亮,可见,他想装出有***的样子,根据他前后的状态,已经表明他是个思维正常的人!
既然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毫无疑问要承担这起***犯罪的所有法律责任。
加上此前的司法鉴定也确认郭某牛没有任何精神疾病存在!
还有,除了事实认定他是思维正常的,作为一名大学老师,从入职到目前***,期间在大学任教,其行为正不正常,也可以通过走访调查,有众多的老师,学生能够见证这个***犯是不是他自己所说的有精神疾病!
另外,郭某牛***你学生时,并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女学生被砍杀倒地不能动之后,短暂停留,郭某牛又拿刀继续砍杀,直至最后医院也无法抢救!
而且,被害人身上刀口多达48处。女学生本来身高1米57,而身上最长的刀伤达到1米7,可见,罪犯是故意要置受害人于死地!其手段残忍,根本是有***的人所无法做到的!
郭某牛,大学老师,博士,生平极度自信,聪明过人。这一次却扮演起了“***患者”的角色,试图借此逃避法律的制裁。笔者长这么大,可能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人,勉强称其为禽兽,恐怕都过分抬举他了。
——该案的判决结果,必定应为“***立即执行”,若非如此,难以服众。
2019年9月19日,郭某牛趁19岁女大学生涵涵下课时,偷偷埋伏在体育馆附近,并一路尾随至小北门外行凶。涵涵发现后,欲拦出租车逃跑,却被郭某牛追赶,涵涵试图逃至马路对面。刚跑到一半,被郭某牛追上,身中48刀遇害。且,造成涵涵体表伤口长度169.4cm,其身高仅157cm不到。可想而知,罪犯郭某牛是何等的残忍。
两人之前是恋人关系。郭某牛在校时担任涵涵的老师,以花言巧语蒙骗,并隐瞒其已经结婚的事实。尽管两人相差14岁,但没多久就走到了一起。相处1个月后,涵涵发现郭某牛性格极其怪异,占有欲极强,不允许她跟其他任何异***流,随时翻查其手机,并要求其与母亲划清界限。最主要的,涵涵发现其有家室,因此执意跟他断绝来往。
起初,郭某牛多次以“毕业证”相威胁。2019年6月29日,尽管郭某牛多次威胁,涵涵还是跟他提出了分手。却不料遭到郭某牛毒打,逃出去后,涵涵报了警,在警方的调解下,两人同意和平分手。
死缠到底,要求复合未果,郭某牛行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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