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离婚的方式最好就是在民政局解决。因为去民政局的都是两个人协商好了的,没有任何的争议。所有的家庭财产都是在友好的氛围当中分掉的。可如果说去******离婚的话,这是一方实在是忍受不了自己爱人了才请求法律的援助,才希望法律给自己做主。所以说你老婆去******离婚证明对你已经心灰意冷了。不想再跟你过这种日子了,因此的话,这种离婚比较被动的,所以说如果说你老婆是方方面面都能拿出证据。证明你们已经感情覆灭了,所以说到时候***根据情况会判你们离婚呐。
离婚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俩人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费等协商一致后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另一种是到******离婚,这种一般是在协议离婚未果,就是谈不拢情况下到******离婚。如果牵扯到财产分割问题怕自己吃亏,损失太大,可以聘请律师援助,帮自己挽回点损失。***判决离婚,需要准备证据。你这情况具体不了解,但是对方提出离婚,又不管孩子又不出抚养费,感觉有点过分。孩子抚养费应该是双方负责,而不是哪一方。父母都是未成年孩子监护人,共同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
妻子***离婚,为什么要这样做?
说明她认为***离婚是唯一的办法。
第一,虽然离婚有两种途径,但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必须是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才给你们办理离婚登记,任何一条不符合,都无法颁发《离婚证》。而你起初的不同意离婚,自然妻子对你一同去民政部门离婚,存有疑心,况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能不能达成协议,她不敢肯定。
我遇到好多离婚案,都是说好的去民政办理时,结果另一方却反悔没去,或者对协议反悔,或者又提出一些无理要求,最后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二,鉴于女方的上述考虑,你妻子才***离婚。***的传票不是儿戏,你不能想去就去,想不去就不去。对于离婚案件,被告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强制你到庭。
调解是离婚案的必经程序,你妻子不相信你私下的承诺,通过法庭调解,白纸黑字,签字按印,就不再惧怕你出尔反尔。
第三,诉状只是一种形式。
***立案,审查的是诉状。要想离婚,诉状当然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婚姻现状、离婚愿意来阐述,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至于说诉状是否属实,也只有在开庭法庭[_a***_]才能查实。
我是@北门俗子 ,二十八年法庭工作经历,为你的婚姻家庭答疑解惑。
已经无法挽回!
听到“这样去民政局离了不就好了吗?”真替你们这段感情可惜。
女人大多数都是过日子的,没有像别人说的那样找好了下家,就离。或者说故意以结婚为理由,蹭男人这蹭男人那。
女人都是想找个依靠的,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去闹离婚。
法律咱不懂。但我就知道一条,中间有个考虑的时期,也就是看看夫妻还有没有回旋余地,基本上是半年时间。
半年过去了,媳妇还是坚持?***,说明这段婚姻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到了这个份儿上,就赶紧痛痛快快的离吧,再纠结也没有意思,因为女的人的心,已经被伤透了。
婚姻有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自愿的到民政局,另一种就是经过***。当然第一种,存在个别纠纷,这种***就是同愿意不愿意离的***。
***不一样,***不管哪一种***,都给你搞的清清楚楚的,不给你留矛头。说明这个时候,媳妇的心已经死了 无法复活,对你没有任何的留恋和报希望。
我们都知道一个女人不舍弃孩子是因为疼爱舍不得。另一方面是因为孩子跟着父亲怕受罪。侧面都反映出来,你这个爸爸有时候做的是不到位的。
看来这女人心凉透了,对你失望透顶才选择净身出户,你冷落了她对家庭不负责任,让她过着丧偶式婚姻,也许你跟本不爱她只是把她娶回当成了一个免费保姆罢,除非她外面有人又另说,如果判离你一个人带小孩你就能体会到当初她一个人带娃的辛苦了,如果不同意通过调解尽量挽回吧!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去***离婚,主要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对双方都具有保障。而离婚协议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如果一方不履行,可能还需要诉讼,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男人有起有落,女人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你又没有安全感,又没有幸福感,离婚是唯一出路。对于男人而言,有钱才能维持爱情,维持安全感,维持幸福感,现你在衰弱期,离婚是必然的,女人的思想是不断成长的,男人的思想是停止不前的,女人到了二十层了,男人才到第三层,三观不合离婚也是必然的。
离婚越高,二婚结婚率持续升高,二婚也能促进经济发展,彩礼酒席糖果婚庆,各行各业得到特快发展,二婚二胎也能促进新人口发展,二婚又有新鲜感,我们多支持高离婚率,男人眼中的女人,多说别人的老婆漂亮又温柔。女人眼中的老公,多说别人的老公能赚钱又上进,又体贴老婆又帅气!
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不用过于纠结,也许很多人会存在误区,觉得***离婚会有失颜面或者***离婚就一定要打的脸红脖子粗的状态,其实未必是这样的。
至于一方为什么想要***离婚,这个只能由对方才知道,但是通常情况下去******离婚都是因为夫妻双方对于是否离婚或者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才需要由***来进行判决。
至于你说的,如果双方都已经同意了协商观点,但是一方还是想要去******的话,可能是认为***的判决书更能够体现权威和公正吧。或许一方更想要这种公正公平的感觉。
但是我觉得女方有一句话说的是对的,上***不一定就要针锋相对,不一定就会撕破脸,而且像你们这种大家都已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官的组织下通过调解来进行离婚,让法官来出具调解书,这样更节省时间,而且效力是根据民政局离婚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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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内容上面来看,你们双方对于婚内财产以及债务、孩子抚养权都已经做出了约定,基本上按照此协议拟定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登记之后一样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如果女方还是要去******离婚实现上述的结果的话,我只能猜测女方可能错误的认为只有***的判决具有约束力,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如判决高罢了。
建议女方可以咨询律师,其实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一式三份经过民政部门登记之后,在夫妻任何一方没有出现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下,对于财产分割等事项就已经具备约束力,任何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执行的,另一方都有权利诉诸***要求履行。
这种情况,其实属于比较复杂的离婚了,因为牵扯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多数情况还是建议诉讼离婚比较好些。
为什么呢?
先说民政上的协议离婚。事情非常简单倒是不错,双方拟一份协议并签字,然后双方持结婚证和***到民政局办理一下手续就可以了。
优点:简便易行。
缺点:涉及到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一旦其中一方耍赖便无法执行,最后还是需要到***诉讼解决。
再说诉讼。其实这幢事情,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程序也很简单。有其中一方***,另一方做被告(可协商好,未必撕破脸皮)。开庭的时候,法官问是否同意调节,双方一致同意即可。然后法官制作一份调解书,双方签字即可。
缺点:比民政稍微麻烦一些。
优点:涉及到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一旦其中一方耍赖,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提***讼。
除非***离婚后撤回离婚***,或***不准予离婚,还可以办协议离婚,否则***判决离婚了,再办协议离婚,那不是离二次婚吗?或许***与民政局不联网,各办各的事,但***判决书效力高于民政局的离婚证。民政局或许会对隐瞒事实骗取离婚证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当然可以。可以在***达成调解协议,也可以撤诉后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后回***撤诉。不过如果是***已经判决并且生效了,就不能自行协议了。以上协议都是在判决生效之前。
对于你这个问题,不知道你所问的是***离婚后是否还可以去民政局离婚,还是指的是通过***调解离婚?
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已经***离婚,那么就直接等待***出判决就好了,但是如果你们夫妻双方可以在法庭上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给你们出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其实都是差不多,都是法律出具的司法文书,都可以直接导致你们正式的离婚结果,不论你收到了判决书,还是调解书,都已经算是正式离婚,不需要再去民政局补办离婚手续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虽然向******了离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你又申请撤诉了,那么等于你没有最终走完司法程序,这时候你依然可以重新选择,是继续重新***,还是直接到民政局***离婚?这个都是不影响的,因为你撤诉之后等于***没有出判决,还没有正式离婚,可以重新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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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我国在婚姻的体制上实行的是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方针,只要在双方的自愿情况下,符合结婚的年纪,随时都可以登记结婚。双方要是感觉婚姻失去了灵魂,再也不能捏合生活在一起,就有权申请解除婚姻。
双方能够坐下来进行协商,在平等的状态下,没有任何外来干涉和逼迫的环境里,签订的任何离婚协议条款都是合法的。如果双方的意见不能统一,协议不成,才是走法律的程序***到***,依法解除婚姻的。
正如楼主所说,***离婚后是否还可以协议离婚的这个问题,当然可以了,别说你们有了统一的意见,能够坐下来协议离婚,就算你们不想离婚了,要撤销***离婚的诉状,随时都可以,这是你们的权利,是合法的权利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不过,既然你们最终的目的还是要离婚的话,也可以在***的调解下,双方协议离婚的。只要详细的拟定了协议的条款内容,落实好离婚后双方心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又何必又多此一举,这边要撤销***,那边又跑到民政局申请离婚,也不怕多事,累不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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