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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刑事辩护员

  1. 为什么犯罪了还能请律师?

什么犯罪了还能请律师

[谢谢邀约]基于你的问。我的感触是:所谓的犯罪。它常常会是个意指触犯了一国刑事法律行为。而法律,是一种社会的规则存在。就前述。便产生演绎出一个司法公正”的人文问题。所以,被指犯了罪的人,能够依法享有辩护权。便成为彰显司法公正的人文公义层面的作法。你问这个问题的持疑之处何在呢?题主?我蛮好奇。

谢谢邀请:

一、表面的危害后果触犯了刑事法律,不等于全部是犯罪。只有律师才能帮助【犯罪嫌疑人】分清责任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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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造成危害后果发生的原因存在多种多样。如: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存在以下几种性质:

(一)死者明知车来了,事先躲在路边,等车行近时突然冲入车轮下自杀

(二)犯罪嫌疑人抢劫财物作案后,无证驾驶车辆逃跑,被行人阻挡通过,故意开车撞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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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说法已经非常陈旧,已经out了——

现代法治国家早就已经摒弃了这种“先行定罪”的法律制度,取而代之的是“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司法程序,换言之,一切未经审判或者法律裁定的人都是“嫌疑人”而不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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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疑罪从无”以及“无罪推定”由谁来主张呢?由嫌疑人自己?嫌疑人的亲属吗?由于法律法规条文非常专业又非常烦杂,嫌疑人本人以及亲属也许不能胜任。

因此,律师这个行业就应运而生;他们法庭上出现主要是为了保护嫌疑人的权利——说白了,在没有经过法庭审理之前,没有法庭辩论以及证据***信之前,嫌疑人不是“罪犯”。

而自古以来,中国的司法实践不是这样的;那个时期的的司法程序秉承的是“有罪推定”;所以“律师”这个职业是清朝末年才开始在我国出现,在此以前,只有“讼师”,也就是替人写状子打官司的人。

“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的司法实践也是最近几十年才被我国司法界所接受;一是为了避免冤***错案;二是为了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嫌疑人以及亲属可以自己聘请律师.,也可以由法庭委派或者指定律师进行辩护如果承担不起诉讼费的嫌疑人,司法部门还可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不要律师代理费

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还要加上一条;即律师的提前介入,了解并且熟悉整个案由以便为嫌疑人(委托人)作无罪或者有罪(减轻刑期)的辩护。

另外,还有许多案件经济纠纷和“公益诉讼”,这些也是专业化程度非常之强,诉讼周期非常漫长,而必须由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