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对于被告故意逃避不到庭的,可以依法强制其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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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离婚当事人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话那是可以缺席判决的。离婚案件中如果说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了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然是需要出庭的。
实在因为特殊的情况无法出庭的,那么应该在开庭之前向***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进行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的话被告可以不再出庭。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般来说,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出庭,***很难判决的,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有诉讼代理人制度。
但是
***法官在判决离婚诉讼中,一般是不认诉讼代理人的,因为认定离婚的基础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你说一个外人,能说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吗?人家说不定感情破裂是因为性生活不和谐呢,你说你一个外人,这些事情,诉讼代理人怎么能知道呢,当事人不到庭,法官怎么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所以关于离婚本事,***一般都要求当事人到场的。
但是,到了分割财产时,当事人可以不到场,因为,已经确定离婚了,只是分割财产,这些情况,诉讼代理人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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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一般***会要求离婚诉讼当事人本人出庭。(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钟延成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所以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要出庭,除非有特殊情况。另外,有些离婚案件的被告可能基于不想离婚,而故意不到庭,这种情况,***有可能在第一次的时候会通知被告,情节严重的有可能会拘传被告,如果被告人仍不到庭,原告也可以要求***缺席判决或者公告送达。总之夫妻离婚,一方想以此种方式来逃避离婚或者限制对方离婚,是达不到目的!
离婚案件中如果不出庭,法官没法当庭查明你们的感情是否破裂,在不能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是不会缺席判决的。当然你如果给法庭提交了关系破裂同意离婚的申请,经法官确认查明后,准予离婚的
本人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说下。
***如是作为原告,自己不出庭基本上不会判离婚(除非有不能到庭的充分理由),即使请有律师代为出庭。因为这很难让法官确信***离婚是原告本人的真实意思。法官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核实,直接按撤诉处理更省事且无风险。
作为被告不出庭,情况则复杂点。不出庭又不提交书面答辩状的,***一般判不离。不出庭但提交书面[_a***_]状的,法庭核实答辩意见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判离或不离。对方已经是第二或第三次***要求离婚的,是否出庭、是否提交书面答辩状都不重要了,一般都会判离婚。因为***不可能让你这样久拖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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