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规定:
1、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
2、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
3、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未按照规定开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律师付费咨询依法应当提供***。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提供商品或服务价格低、数额少,买卖双方又没特别要求,很多项目习惯性没有提供***。
但作为付款方,那怕只消费了1元钱,你有权向对方索要***。对方不提供的,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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