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夏晓东
创建于2019.11.18举报|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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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都是律师,但是要根据律师不同的身份来分析。
1、实习律师阶段,实习律师要在律所中选择5年执业以上的律师作为指导老师,通常是可以指定两位,实习期是一年,期间实习律师可以在律所中办案,如审批案件、起草相关文件等,但是对外基本上是要执业律师带着,也就是通常说的实习律师不能独立办案。而律所在制度上会和实习律师签订聘用协议,约定工资等内容,但现实中实习律师基本上就是和指导老师之间产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发工资、做事情等等。
2、专职聘用律师,这类律师是区别于合伙人的称谓,律所一般也会和聘用律师签订聘用协议,按照律所的规章制度,由律师对外开展业务,并按照相应比例提成。
3、合伙人律师,这类人是律所的经营者,很多律所的制度,例如分成比例,行政、内情人员工资待遇等内容都是由合伙人商量确定,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这么概括:律所就是合伙人的,合伙人就是老板。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具体如下:
1、实习律师、薪金律师如果由律所发工资,应为劳动关系;
2、提成律师与律所应该是劳务关系;
3、合伙人,属于律所的出资人、管理人或股东。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什么关系?
首先,律师事务所分为两种; 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律师事务所。
合伙律师事务所,有三个以上的执业律师,并且执业年限在三年以上的合伙人组成。而个人律师事务所可以用一个人的名字命名。如: 周润发律师事务所。相比之下,个人律师事务所是极少数的律师事务所。
其次, 律师无论在合伙或者个人的律师事务所。也分为两种; 一种叫薪金律师, 一种叫提成律师。
薪水律师每天按时上下班,完成部门主任交给的工作任务,按月领取工资而且统一缴纳社会保险的律师; 而提成律师则是按照所里规定交纳一定的基本管理费用。工作时间相比较来说自由一些, 按自己的业务提成获取收入的律师,社会保险由自己缴纳。
最后,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 由律师事务所同委托人签订合同委托合同,并指派律师完成委托工作。律师事务所按照统一收费标准收取委托人的费用并且出具发票,,律师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 由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后, 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律师追偿。
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多样,但不复杂。
1、一般合伙人律师是律师事务所的股东,也有的登记为合伙人但不是真正的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2、在律师事务所领取工资的律师,俗称工薪律师,是律师事务所的员工,与律师事务所之前是劳动合同的关系;
3、在律师事务所中提成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是劳务关系。
提成和领取工资都属于律师事务所分配制度方面的[_a***_]。
根据司法部的要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都需要交纳养老保险,所以不管工薪律师还是属于劳务关系的律师都是交纳养老保险的,只不过工薪律师的养老保险是律师事务所给交纳的,劳务关系的律师是自己交纳的。
不管哪种分配制度的律师,在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上是一样的,都是受委托人是律师事务所,事务所指派律师。
这个问题表述不清?
当事人请了律师签了委托代理合同。这位已聘请的律师对当事人说:就当事人委托的事项,当事人还要聘请一位律师参与代理工作。
如果题主的问题表达的是这个意思,这里面就存在两个可能的问题:是当事人就一个案件聘请两位律师是否合法?或者是律师被聘请后还要当事人再聘请一位律师参与代理工作是否合法?
如果问的是一个当事人就一个案件聘请两位律师代理是否合法?这样的事情不违法,关键是两位律师是否能够通力合作办好案件。如果不能通力合作,可能就是事倍功半!
如果问的是律师被聘请后还要当事人再聘请一位律师参与代理工作是否合法?这个情况本身不违法,关键是当事人是接受律师的要求(或建议)。如果当事人被迫接受律师的要求,律师的强迫是否违法呢?这其中的关键是是否还要当事人再支付一笔代理费,如果还要当事人再支付一笔代理费,那就因为违反了第一位律师与当事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而违法了!如果第一位律师只是想得到一个帮手,且不需当事人再支付代理费,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说第一位律师推荐第二位律师属于违法就有点难了!
确认问题是:当事人已经委托一位律师,这位律师说需要当事人再委托一位律师。
只要当事人同意,在一个案件中委托两名、甚至多名律师都可以。但是,如果是诉讼案件,在开庭时可以做为代理人出庭的最多只能是两名律师,劳动仲裁也是如此,其他律师可以参加案件的其他工作,但不能作为代理人出庭。
已经签了合同的律师提出让当事人再委托一名律师,一般有以下情况:
1.前一名律师把一些***性的工作交给后一名律师去做,比如去法院立案。
2.前一名律师对这类案件并不熟悉,没有把握,所以要请援军。如果是这种情况,需要了解援军的实力。
无论什么原因增加律师,都要注意以下问题:
1. 当事人要与律师明确,两名律师如何分工,以避免因分工不明影响案件的代理。
2. 无论什么原因增加律师,是否要增加律师费用。
3. 主要由哪位律师负责和当事人联系。
对此,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和瀛和律师机构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段海宇律师回复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在劳动报酬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只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主张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可,也就是说在劳动者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无需证明用人单位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只需要主张用人单位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报酬即可。
二、在劳动者尽到第一条的证明证明责任并主张用人单位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举证证明其已经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否则,就会被认定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根据前面两条的分析,在劳动报酬争议案件中,劳动者的举证证明责任是很低的。因此,题主是不是刻意用“重金聘请”等字样隐射律师呢?各位网友您认为呢?
四、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因此,除非是用人单位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劳动案件中的律师也不能披露在代理案件过程中知悉的对委托人不利的信息,这是律师的起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试想如果你想委托人,你愿意你的律师披露对你不利的案情吗?
你守法了吗?
法律是用来约束大家伙的,任何一个事情都有其两面性,法律也不例外,法律的两面性个人觉得应该是守***得到保护、违***受到制裁。
题主先给企业定一性~~无良企业,如果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而且拿不到的话那么劳动者对企业肯定不会有好的看法,个人觉得从心情上能够理解,也仅此而已。作为一名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你应该问自己一下~~你守法了吗?你肯定会说,干活拿工资天经地义,如果这样还不算守法,什么样算守法。其实个人认为这个想法不够全面。当然,干活拿工资天经地义,但是,劳动法律还规定了许多劳动关系相关的附随的权利与义务,比如~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手上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应该不会发生拖欠工资还拿不到的情况。
律师是法律工作者,是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一类人,他代理案子不会只听当事人的陈述,更多的是以证据材料的内容为主,因为证据材料才是最真实的,最有利于帮助法庭查清案件事实的。
即便是企业真的无良,那么作为事件中的劳动者也要思考一个问题~~企业为什么无良,还底气十足?是劳动者不守法而给了企业无良的底气,法律规定~~入职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你签订了吗?入职必须缴纳社保、公积金,你缴了吗?等等,法律给大家伙设定了权利义务,你不享受权利那么就不要怪这怪那了。而且,你说企业无良,但是如果你输了官司的话还说企业无良那么恐怕他就不太合适了《纯个人观点》
我的是劳动争议工伤案子,我是原告。最初,我对单位的律师没啥感觉,谈不上好影响和坏影响。因为我知道他不是维***律公平和正义的,维***律公平正义的是法官。律师是拿钱办事,单位请律师很正常,律师是要维护单位利益,肯定是站在单位一边。我作为原告劳动者,是没有权力左右或影响到单位律师。所以,我是不需要考虑单位请什么样的律师的。倒是单位逃避责任,对我不管不问,感到很是郁闷。我倒很想与单位律师沟通,也准备作些让步,希望早点解决问题,避免长时间耗下去。却不想到,结果不尽如意。我越是不想耗时间,越想早点解决,单位及其律师就越是想拖延,妄图把我耗死。工伤案子,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初次[_a1***_],再次鉴定,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强制执行,2年多了,还没整完。前些天,网上看到一篇律师文章。才恍然领悟劳动争议案子中,事实清楚,证据充争,单位律师绝大部分都是***用拖延战术。拖延诉讼,意图耗死劳动者是单位律师的惯用手段。法律没有禁止,也没有相应的明文规定。真的是无语了,也真的很是无奈。
律师帮无良企业打官司,那是他的工作。无良的是企业,与律师无关。证明企业无良,你还得要拿得出证据,证明企业违法行为。但律师帮无良企业打官司,也应该守得住底线,在合法的基础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能给企业出馊主意,不能***违法,助纣为虐,坑害劳动者。无良企业是狼,无良律师是狈,无良企业+无良律师就是狼和狈的组合。狼狈为奸了,企业和律师的名声都不好了。当然,这里不是指所有企业和律师都坏的,大多数都是好的。我的案子一审开庭前,单位律师曾对我说:“不要把他们律师想得那么坏”。结果,法庭上无所不用其极,睁眼说瞎说,居然否认安排我工作的上司(部门经理)是公司职员,声称公司没有这个人。并阻止庭上人事经理发声确认。庭审法官也不询问。单位律师人脉关系也挺广,硬生生将我拖到二审和强制执行。
所以,律师我也想骂,但我觉得骂律师,毫无意义,也没有必要。更重要,更关键的是理清事实,找出有力证据,坚持上诉,***,投诉才是正途。
企业为何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还有你所说的重金聘请律师一说,如果企业资金紧张,那就对谁都一样。
如果客观上企业拖欠工资的事实存在,目前无论是仲裁还是到***,谁也不敢罔顾事实,不支持你的诉请。
这种拖欠工资的劳动***,你是原告属于进攻方,只要举证你们之间有劳动关系以及发放工资的事实就可以了,就拖欠工资的事实,属于公司举证没有拖欠就可以了。
如果你认为自己败的委屈,可以把判决发出来,大家研究一下?
律师帮助无良企业打赢官司,该不该骂律师呢?个人认为,律师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仅不应该被骂,还应该被表扬。你自己与其在这骂律师,倒不如反思一下自己为什么会输掉这场官司,否则下次你还是会输。
从总体上来说,我们国家目前的劳动合同法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更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因此总体上法律规定是对你有利的。其次你说是因为公司拖欠你的工资才和公司打官司,根据我的经验,现实中这种案件绝大多数都以劳动者获胜而告终。因为你只要能够提供之前的工资发放记录就可以证明哪几个月公司没有给你发放工资。工资要想推翻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已经给你发过那些工资了,如果证明不了***就会判决公司败诉。
根据经验,你索要工资败诉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对方律师提出了时效抗辩。根据法律规定,要工资必须要在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结束以后一年内提起仲裁才可以,如果超了一年对方律师又提出了仲裁失效的抗辩,那么***就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了。
综上,骂对方的律师没有任何技术含量,有这时间你还不如去反思一下自己输在哪里,如果以后再碰到类似的情况,怎么才能赢,这才是正事。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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