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的情况应该是五险只买了一部分,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属于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社保包括养老、工伤、生育、事业、医疗五中基本保险,公司少买一种,也算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以员工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谢邀!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法律规定了,当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也就是说,在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形下,员工不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谢谢邀请
可以和他解除合同有一下几点。
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赔偿要分以下情况处理: 1、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原待遇要求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不符合前述条件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的根据,而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没有交齐是什么原因,建议你先和自己单位沟通一下,询问具体的情况,解除劳动这个事,不是儿戏,也没有那么随意,他需要一定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才能迫使双方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没有按照规定时间给你缴纳社保,例如你已经正式入职3个月,而单位却只缴纳了一个月的社保费用,在双方的协商没有达到效果后,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提出申述,因为这已经严重侵犯到你作为员工的基本权利。
社保是国家强制性要求每家公司每家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的,只要员工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社保就必须缴纳。
该是你的,就是你的,只要合法,一定可以为你讨回权利。
针对您说的情况,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公司按照您的实际工资足额购买,另外一种是五险险种没有购买齐全(部分地方可以不购买养老保险)。
不管怎么样,都属于“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说,员工可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各地劳动仲裁的裁决差异很大,有些地方支持,有些地方只支持完全没有购买社保的情况。但到了法院阶段,特别是二审,基本上都会支持的。
但还是要符合以下流程:
一、员工要先通过书面的方式告知公司依法缴纳社保,如果公司超过一个月没有理会,那就可以进行下一步。
二、基于第1点,向公司发送《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理由就是公司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三、带上相关的记录去申请劳动仲裁,记住,不要受劳动仲裁结果的影响。如果不行继续起诉至***,一审不行就二审。如果你觉得值得去做的话。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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