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由于您未具体说明单位违规内容或者性质,因此我这边按照违规性质不同给您回答:
1、正常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单位违反以下条款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违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实际上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来执行。当然38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并不是任何违规都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一,是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雇佣职工必须要为职工创造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否则职工是可以辞职的。
第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工资应当按月发放,职工是以工资为生活来源的主要方式,没有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是应当的。毕竟职工还要生存下去,相信所有人都能理解。
劳动法明确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保,没有社保就没有保障,职工也可以提出劳动合同解除,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对企业遵纪守法行为的重视。
第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用人单位如果真的是存在用工违规的情形,那么我们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我们可以依法来进行举报和投诉。我们首先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确实你所说的用工单位存在违规,比方说没有给你缴纳社保,或者说没有建立劳动合同,或者等等类似的情况出现,那么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样的争议,但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对于你个人来说是不合适的。
因为本身我们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那么必须是由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才可以获得相应失业金待遇的领取,如果你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待遇,同时也不能够获得失业金的待遇,对于自身来讲是得不偿失的,那么我们应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首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当劳动仲裁出具仲裁结果之后,那么这样的一个结果是具备法定效力的,作为企业单位来说都应该无条件的来执行,但是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实际上自己就不享受相应的一个待遇了,所以说我认为即便是企业单位违规用工,那么我们首先应该考虑的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考虑的是怎么样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存在第二款情形的无需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其他违法行为,可向劳动监察投诉,但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支持经济补偿。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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