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惟用法律自绳己 唐 韩愈 《寄卢仝》
2、法律存 作者佚名 《唐受命谶》
3、扫除诗书诵法律 宋 苏轼 《石鼓》
4、始读法律亲笞榜 宋 陆游 《秋怀》
5、自従四方多法律 宋 苏辙《次韵子瞻见寄》
6、兼通法律吏能精 宋 苏辙《送傅宏著作归觐待观城阙》
7、自从四方多法律 宋 并叙 《次韵子瞻见寄》
8、先公法律自治身 宋 陈宓《送师道弟守德庆》
9、不将法律作春秋 宋 陈普《咏史上·宣帝》
10、法律行随手 宋 陈襄《和郑闳中仙居十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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