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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条例全文

  1. 30年前的劳动争议能仲裁吗?

30年前的劳动争议仲裁吗?

首先你的时效问题就是一大坎儿,另外还得看你属于什么问题的劳动仲裁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时间已经超过了,就看看你有没有中断时效的行为。比如一直在主张权利,比如向权利机关寻求救济等

劳动争议仲裁条例全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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