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劳动合同都是分固定期限和不固定期限的,连续就职三年的,就可以签订不固定期限的了,企业不让签日期,实际作用不大,但是对刚入职的新人来说,还是有一定的作用的,主要涉及到一些保险的交付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公司的行为是不正确和不恰当的。你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公司的不合法的行为。
2、公司这样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可以视为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你双倍的工资补偿。
3、每年都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弄巧成拙的行为。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三次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了。不明白公司为这样自欺欺人,还是公司人员的能力不足,不懂劳动合同法;或者为了应付劳动部门检查,欺骗劳动部门。但无论哪种行为,公司的这种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
4、保留相关的资料证据,如照片、录音及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诉求你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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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公司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且不让员工写日期,也不给员工发一份合同,这反映了你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存在问题。虽然你们公司的合同管理有问题,但如果是你主动辞职的话,你是拿不到补偿。
主要的原因在于,一方面你们公司毕竟有合同,也跟员工签了,就是没有在合同上写明日期和下发一份给你们员工,流程和形式上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但还不至于需要对员工进行补偿,因为与法无据。另一方面,劳动法律明确规定员工主动辞职是没有补偿的,只有公司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相关条款,才需要对员工补偿。
如果你因为公司没发合同而辞职,也拿不到补偿的。何况,如果因为没有合同的缘故辞职,那也太不划算了。要知道,你完全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公司签合同不写日期、不发合同给员工的问题,相信可以得到解决的。
总之,从你们公司的做法看,你是拿不到补偿的。因为这类公司小气、精明,有后台关系,能吃定员工,就算有明显的不合法行为,想要从这样的公司手上拿补偿也是千难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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