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是一名涉嫌***内蒙古***尔族女大学生买红妹的犯罪嫌疑人,她曾经拥有多名代理律师。然而,近年来,她的代理律师陆续被查处,原因是涉嫌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具体来说,这些代理律师被指控向劳荣枝提供非法帮助,包括在官司中作伪证、泄露案情、干扰司法等行为。据报道,劳荣枝的代理律师也被怀疑与黑恶势力勾结,从中谋取私利。因此,他们被调查和惩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5月23日,江西省高院举报劳荣枝的代理律师吴丹红炒作案件、诋毁法院办案为由举报吴丹红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对此进行立案调查。吴丹红律师第一时间否定江西高院的指控,并说他从未在网上对劳荣枝案发表文章和视频。北京律协立案调查不是对犯罪问题的立案调查,而是要弄清事实真相。据了解,作为高院举报代理律师,还是首次。而且为什么二审结案后近半年才发现这些问题,值得思考。不管社会上如何议论劳荣枝案件,在法治社会,任何案件都必须具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并经得起历史检验。最高院核准劳荣枝死刑案已近5个月,应该很快就会有结果。
当然有,而且有很多相关条款,但确实没有专门的“规范律师乱搞”法。如果你那么讨厌律师,可以自己或联名向国家提出来,要求取消律师制度。律师只是一种职业,律师不是神圣,这个社会乱搞的人也不全是律师,完全可以说律师乱搞的还真不多。律师只是依法进行代理或提出辩护意见,如何处断?并不是律师的职权,若有关部门处断有错,律师是没有责任的,问责的应该是有关部门,将矛头指向律师并不是理性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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