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买卖中介的作用是提供信息、撮合成交,在法律上定义为居间服务,签署的合同叫作《居间合同》;2.在英美法系,如香港、新加坡、新西兰、加拿大等,法律要求买卖合同必须在律师楼签署,并由律师签字见证,否则,不予办理产权过户。其理由就是让律师给买卖双方解释、提示一下各自的法律风险,并协助把控这类风险;3.我们是大陆法系,没有这类规定,但现实中房产交易系家庭较大生活资料的投资,聘请律师协助自己把控风险,是法律意识、风险意识提高的重大表现。因此,无论是否相信中介,都应该聘请专业的律师对合同条款、过户流程进行把控。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11621.html
上一篇离婚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下一篇代理律师回答孙杨是真的吗
代理律师会计收入多少
代理律师最新声明书
代理律师故意诱导录音,代理律师故意诱导录音违法吗
选聘诉讼代理律师通知,关于聘请律师代理诉讼的请示
刑事辩护历史发展,刑事辩护历史发展趋势
李庄案代理律师,李庄案代理律师是谁
刑事逮捕律师辩护
代理律师问询流程规定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