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的人会说′律师是高大上的,是法律的维护神,是诉讼当事人的忠实代理人。社会上部份人对律师的看法是见利忘义,玩弄法律,人鬼双面的唯利是图者。我的看法呢,律师就是一个诉讼民工!受雇于当事人,为当事人的权益服务,如此而已。律师行业是社会众多行业的一部份,哪个行业都有忠于职守的,也有盘剥服务对象的。国人观念是尽量远离官司,打官司是不得不做的无奈之事,民事大多与钱有关,刑事与当事人的罪责有关,对于当事人,的确是"危难之时",而一些律师,这个时候却趁机榨取当事人的财务,民事方面,除公开的代理费,私下还忽悠什么调查费交通费甚至关系费等等,刑事案件按阶段最顶端价格喊价,然后继续忽悠诸如关系费的东西。我一个朋友的孩子,被别人利用带毒,过关时惊慌害怕而自首了,刑拘后接到律师电话,说拿50万保证不会死刑。朋友慌张无措,找到我商量,我详细了解一下,朋友孩子是带毒不是***,是第一次,最关键的是他是自首。虽然侦查情况还不清楚,但肯定不会***!于是让他先拖延一下。于是他电话给律师,说暂时筹不足,才筹到十万。对方立即说,先传十万过来也行。于是我建议他一分不给!现在判了十年六个月了。律师行业败类确实有,几粒老鼠屎,把律师那锅汤玩砸了。
这个问题不能成立。钱和道义是不能对立的,放在任何一个行业都是一样。
律师作为一个行业,有行业的职业道德,同时也得遵守社会的职业道德。违反了职业道德,会受到惩戒,犯法也会受到惩罚。之所以有人认为律师违反了道义,是因为律师收了所谓的“坏人”的钱帮助了“坏人”,但是站在律师的角度,他恰恰是遵守了自己的职业道德,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在律师的职业道义里面,没有好人坏人的区别,只有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就像在医生眼中没有男女之分,有的只是治病救人。
凭自己的专业知识,付出了自己的劳动,本就应该得到报酬。
我觉得律师给人的观感并不好,网络上暴光许多作为律师这个行业中一些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的小人。也需不着把他们拔高,只是一个谋生的职业而已。
我认为一个好的律师,首先应该有职业操守,这方面律师在入职过程中应该学习过,实在忘记了,律师事务所的墙壁上会有。当事人花钱请你,也是想在这场官司中获得最大化的利益,但是,这一过程中,并不希望你同样釆用违法的方式来获取。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电影《九品芝麻官》方唐镜律师,能有职业操守吗?虽然属于婊子,主雇给了钱,搂哪疼哪了,但是,正义呢?
所谓的正义感不是让你在金钱面前唯利是图,而是让你在法律许可的基础上,尽量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律师从来不是一个正义感的职业,更何况好人与坏人,谁的脸上也没有贴上标签,不是说被抓的、被逮的一定就是坏人。
我想法律设置律师制度的初衷,就是为了防止公权力滥用,就是为了防止抓错人。现在生活中典型的有的律师嫌钱少不接这个案孑,找钱多的接。明星官司钱多人傻还有轰动效应,一窝蜂地去接。
限于篇幅,最后我想说的是,作为普通人,在选择律师的时候,一定要擦亮双眼,免得钱花了,效果没出来。
就像前一阶段有个脑残女律师高调唱富一样,免得自己的辛苦钱,养肥了这些皮囊。
我觉得律师首先要站在当事人这边,而不是主要看钱和道义。
就好象我们参加辩论,总是有正反和反方。如果都选择正方,还怎么辩论?
律师其实也就是辩手,请他的当事人代表了正方或者反方。
当然,律师要有职业道德,不能只看钱。
律师更要有对法律的敬畏,而不能仅仅考虑道义。
律师收入的来源在于代理案件时收取当事人的代理费,收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
青年律师受限于知名度及办案能力,往往代理案件较少,因而收入也会少。
我们鼓励知名大律师在社会上多做公益活动,积极为贫困的当事人免费代理,同时多参加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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