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律所与只做律师可以说,差距不是一般的大,用天差万别来形容也不为过!
如果只做一个律师的话,那就只有围绕着法律条文、事件故事、当事人和法官等转了,相对来说比较固定,专业,单一。风险不会太大,无外乎就是代理的官司输赢的问题,业务水平高低的问题。
而开律所就不一样了,不会像律师打官司那么简单!首先,要懂得经营策略,律所受益高低、业务好坏、发展方向、管理知识、会计知识等等,都得去学习,去掌握,去做好!涉及的面太广,量太大,费神费脑!其次,不单纯像律师搞关系那样,不但要与法官搞好关系,与合伙人、律师职工、公检法、税务等各方面都得搞好关系,哪一样考虑不到都会吃亏,都会对自己不利!再者,开律所风险较大,税收、工资、水电租金等等,即使没有业务量,这些固定费用都得交,一个不能少。如果效益不好,这些费用都交不起!不像律师。搞不好就是走人。你开律所怎么走?怎么换单位?只能承受!
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一下,毕竟我干了28年的律师,在大所、小所都呆过。
本人原来和两个律师创办过一家律所,那是1995年的时候吧,然后几年后我就离开了,到一家北京所干了很多年,然后又出来和两名律师创办了一家律所,那是在2007年,现在算是一名提成律师吧,当然了名义上还是合伙人。
我认为大部分律师不自己开律所,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主要是嫌麻烦
当主任、当创始合伙人、高级合伙人,这些印在名片上,出去拉业务面子上都好看,但的确太麻烦。
现在申办个律所,不但要符合开所的要求,而且要有3名党员;司法厅开会点名要主任去,你能不去?每年还要培训,如何管理律所,每年要填写很多表格,这还只是行政管理方面的。
律协每年也有很多会议,需要律所的领导参加,当然了这也是律所的领导扩展人脉的机会,但有的人就比较烦。
还有面对税务部门的也很麻烦,因为律所大部分都是提成律师,律师费到了后,下一个月就要提走,但税如何处理就很麻烦,让律师拿票冲账,那票也不好找。
这个是个是很正常的现象呀!就像其他行业一样,为什么大部分人不去自己开公司,而去上班呢?而且,开律师比开公司难多了。
第一,开公司还可以***用认缴制,开律所都得实缴的。在场地费用等相同的情况下,开律所比开公司其实还要相对较难。
第三,公司由工商部门管,律所由司法部门管,相较于公司而言,律所要面对的各项管理要频繁得多,复杂得多。至少,开公司的话工商部门不会要求你经常参加会议吧?
第四,开律所的资格比开公司要苛刻得多,开公司一般只要不是黑名单就问题不大,开律所要考察执业年限因素等。而且在过去律所办理流程未改变之前,除了国资所就是合伙所,合伙所必须要求三个以上律师,还有执业年限要求。
相对于开律所而言,开公司要简单得多,但从客观情况来看,选择在别人公司的上班的人都是远远多于开公司的人的。而开律所那么难,出现大多数律师选择挂靠律所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一方面这是我国律师制度设计导致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却还不能代理案件,不能以律师名义办案,不能开办律所,需要到律所由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指导实习一年以上,并经过省级律师协会培训、考核和面试通过方可申请执业。开办个人律所需要执业5年以上,开办合伙制律所需要三名执业三年以上的合伙人律师。从程序上,时间上来讲,限制很多,要成为执业律师不容易;除却工商税务等行政事务,开办律所的前置限制也很多,律所也是重点监管的单位,很不容易。
另一方面,律所的日常事务一点也不少,行政,财务,税务,党务,卫生杂事很多,律师没有这么多精力去处理。按现行规定,律所虽然是轻资产运营,但仍然必须实缴实际办公,不适合个人运营。因此,开办个人律所并不是主流,很多资深的老律师,当初也是开办的个人所,最后也加入到大所中,成为合伙人。
总的来说,现在的律师制度[_a***_]不再适合当下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律师执业限制过多,不够灵活。应当积极学习先进的法治国家经验,放开律师执业和开办律所的限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即可独立办案开办律所,律师法的修改更应当关注如何给律师们一个公平的执业环境,律师们能不能活下去,能不能活的好,让法律服务市场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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