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有起有落,女人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你又没有安全感,又没有幸福感,离婚是唯一出路。对于男人而言,有钱才能维持爱情,维持安全感,维持幸福感,现你在衰弱期,离婚是必然的,女人的思想是不断成长的,男人的思想是停止不前的,女人到了二十层了,男人才到第三层,三观不合离婚也是必然的。
离婚越高,二婚结婚率持续升高,二婚也能促进经济发展,彩礼酒席糖果婚庆,各行各业得到特快发展,二婚二胎也能促进新人口发展,二婚又有新鲜感,我们多支持高离婚率,男人眼中的女人,多说别人的老婆漂亮又温柔。女人眼中的老公,多说别人的老公能赚钱又上进,又体贴老婆又帅气!
其实从内容上面来看,你们双方对于婚内财产以及债务、孩子抚养权都已经做出了约定,基本上按照此协议拟定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登记之后一样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如果女方还是要去法院***离婚实现上述的结果的话,我只能猜测女方可能错误的认为只有***的判决具有约束力,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如判决高罢了。
建议女方可以咨询律师,其实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一式三份经过民政部门登记之后,在夫妻任何一方没有出现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下,对于财产分割等事项就已经具备约束力,任何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执行的,另一方都有权利诉诸***要求履行。
这种情况,其实属于比较复杂的离婚了,因为牵扯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多数情况还是建议诉讼离婚比较好些。
为什么呢?
先说民政上的协议离婚。事情非常简单倒是不错,双方拟一份协议并签字,然后双方持结婚证和***到民政局办理一下手续就可以了。
优点:简便易行。
缺点:涉及到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一旦其中一方耍赖便无法执行,最后还是需要到***诉讼解决。
再说诉讼。其实这幢事情,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程序也很简单。有其中一方***,另一方做被告(可协商好,未必撕破脸皮)。开庭的时候,法官问是否同意调节,双方一致同意即可。然后法官制作一份调解书,双方签字即可。
缺点:比民政稍微麻烦一些。
优点:涉及到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一旦其中一方耍赖,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提***讼。
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不用过于纠结,也许很多人会存在误区,觉得***离婚会有失颜面或者***离婚就一定要打的脸红脖子粗的状态,其实未必是这样的。
至于一方为什么想要***离婚,这个只能由对方才知道,但是通常情况下去******离婚都是因为夫妻双方对于是否离婚或者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才需要由***来进行判决。
至于你说的,如果双方都已经同意了协商观点,但是一方还是想要去******的话,可能是认为***的判决书更能够体现权威和公正吧。或许一方更想要这种公正公平的感觉。
但是我觉得女方有一句话说的是对的,上***不一定就要针锋相对,不一定就会撕破脸,而且像你们这种大家都已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官的组织下通过调解来进行离婚,让法官来出具调解书,这样更节省时间,而且效力是根据民政局离婚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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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离婚,主要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对双方都具有保障。而离婚协议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如果一方不履行,可能还需要诉讼,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就我个人来讲,一辈子只够爱[_a***_]人的。
我感激上天把他带到我的身边,
一同经历了悠悠岁月。
我们是那么的不同。
我们为彼此改变。
我们互相容忍。
一起共同生活让我明白爱不是花言巧语,不是甜言蜜语,
是支撑,是维护,是天长地久。
我想我们不会离婚的。
我相信他也不愿离婚的。
不一定。
第一种可能是彼此都还没有找到更适合自己的。
第二种可能是一方还爱着对方,另一方没找到更合适的。
第三种可能是,一方或者双方,想静下心来,总结一下,婚姻失败的原因,为更好的进入下一段婚姻打下基础。
第四种可能是,你想的那种,两人都还爱着对方,但我认为,这种可能性比较小。
您好!关于离婚后的双方都没有再结婚的问题,应该是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所以才各自单身,不是因为还互相爱着。如果还有相爱的感觉,当初就不会去办离婚。结婚证是法律意义上的最基本的保证,如果决定去把它变为离婚证,双方是应该考虑了很久很久才做出决定的,也是至少一方或者双方都死心之后的感觉。财产、孩子以及其它问题,双方应该都有考虑,都有心理承受力,如何面对应该都是心中有数。一句话,离了不怕。离婚后就勇敢地走出原来婚姻的阴影,不要还想着去留恋对方,杜绝复婚后的再次伤害。但也有个案,离婚后因为孩子或者其它原因又复婚的,这也可以理解,但是双方一定要慎重考虑。离婚后的单身生活,很多人都过得很好,经济独立自由自在,有能力的话也可以管管孩子,少了许多家庭矛盾和烦恼,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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