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老师寒暑***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对于门卫值班费,还有节***日工资费用,劳动合同中可以不用体现。
可以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规定,例如《岗位工资说明》、《特殊人员待遇规定》等,根据自己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问这个问题是想考虑如何规避门卫的节***日3倍加班工资吗?如果是出于这个目的,那老枪要说,就别费这个脑子了,节***日的加班工资是一定要支付的,不但要支付,还要按3倍工资来支付,且不能进行调休,必须要支付加班工资。劳动合同法中对此已有明确的规定,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的,企业必须支付3倍的工资,好像马上就要到来的春节,法定节***日是3天,除夕、初一、初二,也就意味着这3天必须支付节***日工资。
问这个问题的初衷是想把门卫的值班费和节***日含到工资当中,写进劳动合里,这样就不用再额外支付了,这种操作对于门卫这样的岗位其实是很难操作的。因为门卫的工资本来就不高,在北京这样的岗位月薪也就3000元左右,但工作时间都比较长,例如我家小区的门卫,我观察过,他们是2个人,每人上12小时(早7点至晚19点,晚19点至早7点),2周一轮换,1周工作7天,1天12小时,1周就是84小时,这已经远远超过劳动法所规定的42小时了。这种情况下还要再克扣节***日的加班费,实在说不过去了。
法定节***日其实也没几天,员工既然加了班就应该按法规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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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伤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于工资支付在国家层面上只要是按月支付就可以了,但是深圳有特区当地20号发上个月的工资违反当地规定,
二、劳动者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单位末按时(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要求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工作一年支付[_a***_]月的工资计算。
三、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50%-100%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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