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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刑事辩护律师

  1. 案件事实清楚无争议,刑事辩护还有实质意义吗?
  2. 犯罪人承认了犯罪事实,为什么还要做无罪辩护?

案件事实清楚争议刑事辩护还有实质意义吗?

案件事实清楚无争议,刑事辩护还有实质意义吗?

当然有了。一个完整的、公平的案件,必须要事实确是充分,适用法律必须正确。所以,刑事辩护的意义非常重大,就比如比喻的杀人一案,不能从当事人杀了人而定***罪处罚。还有很多情形需要界定,是故意***?过失***?还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或者是为民除害?这牵扯到一个辩证的逻辑。这就需要从各个方面深入的思考、研究,需要辩护人的法律储备、辩护经验和辩护人的睿智,能够化解对被告人不利的方面,争取为被告人做罪轻、无罪甚至有功的辩护,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法院裁判文书没有生效以前,谁敢说案件事实清楚无争议?楼主也太主观片面了一点,如果没有律师的介入,由公检法一手包办,那么必然导致大量的冤***错案发生

如何看待刑事辩护律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举个简单的案例:上个月一个法律援助刑事辩护案件,拿到指派通知书和法律援助函的时候认罪认罚具结书已经签了,量刑2-4年,罚金25000元,而且开庭时间都确定下来了。按道理来说吧,辩护律师基本上无所作为了,也就是走走过场。可是我去检察院阅卷以后,在会见被告人时,发现了如下问题:1、被告人系接到派出所的电话以后,主动到指定地点投案,而起诉书认定为抓获;2、被告人到案以后,向刑侦人员提供了其他犯罪嫌疑人犯罪信息,具有立功表现,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被告人并没有向公诉人告知这些情况。回所以后,第二天就将上述情况以律师意见书的形式提交给承包检察官。后来开庭,立功没有被认定(公安机关无法核实),但是抓获改为了自首,这一来一往,刑期少说也会减轻6个月左右,对被告人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很多网友不知道多判6个月与少判6个月的区别,不但少受6个月的处罚和劳动改造,一个成年人,花6个月去打工赚钱,少说也能赚几万块吧。援助律师,没有收你一毛钱,帮你减轻了6个月的刑罚,这难道不是辩护律师的作用和价值。如果没有辩护律师的积极参与和争取,定个抓获从重处罚,被告人能怎么样呢?

犯罪人承认了犯罪事实,为什么还要做无罪辩护?

犯罪嫌疑人承认了犯罪事实,不代表真的犯罪了。

这人有可能顶包,所以除了自己承认,还必须到现场指认犯罪现场,还原犯罪过程,找到人证物证,所有证据都没有疑点了,才能判定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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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是非常必要的,站在另一个立场进行辩论,才能确保犯罪事实的真实客观,而且这是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你想,如果你是被冤枉的,制度上没有无罪辩护,那么极有可能造成冤***错案。

现在司法理念不一样了,宁可放过不可错杀,放过有可能还能抓回来,只要补充证据,错杀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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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可以迟到,但是生命不可挽回

“犯罪人”承认犯罪事实,一般指的是认罪,辩护人在被告人认罪的前提下,一般是不会做无罪辩护的。但以下几个情况是例外:

1.被告人虽然认罪,但认定事实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客观证据之间存在明显矛盾且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会质疑现有的证据体系,故而做无罪辩护。

2.被告人虽然认罪,但律师发现指控犯罪的证据存在明显的程序违法办案机关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和取证规范取证,导致收集的客观证据因程序非法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辩护人会做无罪辩护。

3.被告人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认识错误,不排除办案机关和公诉机关也会认识错误,将无罪行为认定为有罪行为,这种情况在经济案件中容易发生,辩护人会做无罪辩护。

4.辩护人对公诉人、审判员了解深刻,知道公诉人和审判员的水平,***取无罪辩护的策略影响公诉人和审判员的判断。

5.辩护人答应了被告人家属的无罪辩护要求,或者辩护人对被告人家属做出无罪承诺,这种情况下,辩护人会做无罪辩护。

6.不排除辩护人与被告人之间达成的共识,***取让被告人认罪,辩护人做无罪辩护的策略,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是存在的,也存在一个辩护人既做无罪辩护同时又做罪轻辩护的情况,给人的感觉是辩护人自己思路都不清,其实,这是辩护人一种矛盾和“甩锅”方式。

……

至于是什么情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