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直率的说一句 ,***想拘留被执行人 ,但找不到被执行人。当事人有权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的线索 。该案应该是事实清楚 。在这种情况下你还聘请律师,我觉得没有意义了 。如果在权人是无行为能力的人,你可以请律师 。
可能是你的债务人失联,你想委托律师设法让债务人被拘留。这个是不可以的。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的权利在***,而不是申请人。***会根据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取不同的执行措施。
应该是***决定要以拘留方式处理被执行人吧?那么当事人找不到对方,当然可以委托律师带理。但是说实话,连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你都找不到对方,你认为受委托色律师能有几分把握替你完成委托?
先说说***为什么要拘留被执行人吧。拘留只是一种万不得已的补充手段,民事官司的拘留期限不会超过15天。而且经历两次拘留之后***就不再执行了,因为基本上被判定对方没有可执行的财产。这以后要强制执行必须有非常明确的线索执行局才会出动。
现在说说受委托律师方面的做法。如果律师是你的朋友并且对这起案子比较了解而且对你抱有同情心,有了部分线索之后认为你心力不足就会建议你全权委托给他,至于完成的程度由你们协商。这种律师可遇不可求唉。现在绝大部分的律师都是“百事通”,什么都会,只要你能出钱,他都可以拟出受托协议,至此,办事的结果如何就是天知道咯。而且不仅结局不如你意律师还会有百种理由推脱搪塞。所以,对于委托执行的做法需慎之又慎,这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了,毕竟,每个人都希望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比较放心,至于受托对象的办事能力,就看你的运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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