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嘉兴姑娘谈恋爱,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问得好,嘉兴地处江南,江南以水乡闻名。所以江南姑娘也和江南的水一样清秀而美丽,诗经有云:“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可是美的东西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要你去细心呵护。江南姑娘的性格也和江南的水一样,并非直来直去很多时候要你去细心体会她们的意图。她们闹脾气的时候你不可以和她们直接讲道理,因为不管你说么占理只要她们一句:“我不高兴!”便可将你说的一切道理通通抹除。有时候他们可以做无理取闹的事情但是你不可以,他们可以不承担义务但是你不可以,在他们看来女人本来就应该无理取闹,而男人本来就应该承担义务。这样听起来好像嘉兴姑娘很难相处,其实不然。你想想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应该怎么样相处呢?难道跟法庭上律师辩护一样吗?双方讲道理举证,然后看谁有道理,谁的证据充分判定谁赢谁输?当然不是,生活的魅力和乐趣就在于它的未知性和不确定性。而当你选择和嘉兴姑娘谈恋爱的时候你的生活就已经充满了意外的惊喜了。
辩证看待,从传播学角度来说,所谓“养女”是南风窗笔下的受害者,弱传播层面成为弱势群体,天然具备同情,由此带来的问题,形成公众情绪共振,而形成舆论一边倒的咒骂鲍,当财新笔墨中***访了另一边(文中引用同行关于女方的文字),与公众情绪相反引来质疑,以为财新在洗白。新闻专业主义来说,财新的文章可多研读下,也许就明白了。另外可以看看洛丽塔这部电影,也许又能明白了其它问题。
财新网与南风窗报道的内容有不同差异是因为记者站位不同,因为其站的地方不同,观察角度也不同,导致结果也迥然不同。财新网更有法律证据上的侧重考量,南风窗似乎是倾向于道德***人性的掂量。
个人觉得,财新记者犯的错误主要是两个,其一,预设了答案去调查和写作,这个也是最为致命的。其二,在没有十足证据的情况下,没有顾及大众的同理心,抛出了吸引眼球的所谓“反转”,或者说“不通的声音”、“冷思考"。
《南风窗》和《财新》都存在信源单一,有失平衡的程序问题。但是《南风窗》可以原谅,《财新》不行。
很显然,财新网是鲍某明及鲍某明阵营的的版本,南风窗的是受害人李星星及其团队的版本。真***可能性没办法分析,我们已经不可能知道真正的事实是怎么样的了,事实的真相只有鲍某明和李星星本人知道。通过各种证据证明的只是法律事实,并不一定是真正的事实。媒体不是无私的,都是为了热度和流量。
《财新》却不顾道德底线,把话筒交给鲍某,让他痛痛快快来个反方陈词。
这篇特稿把二者间的关系包装为夺人眼球的父女畸恋。一个从小缺爱、反复无常、歇斯底里、***装***的心机女,去纠缠另一个博爱、无奈、一退再退的成功男性,逼婚不成就报警、倒打一耙的故事会爱情故事。
不少理中客要跳出来叫嚣:法律也规定了被告的辩诉权利,为何《财新》不能帮鲍某发声?
因为那是法庭,有受过专业训练的法官来判断事实争议,而在没有足够权威和向心力的舆论场,一旦为强势方开放,所谓的自由就是偏袒。
或许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鲍某明利用了李星星由于长期缺爱所造成的人格缺陷,通过各种酸甜苦辣、软硬兼施、暴力和教唆相结合的方式,对李星星进行精神和现实的控制,同时长期的性侵虐待使李星星具备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特征。鲍某明的目的是把李星星完全调教成工具人玩具人,使她不想反抗,不会反抗,不知反抗。
明白的人自然会,明白,法律,也应该是正义者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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