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证据的审核,首先,需要你在法院开庭的时候向法官及对方出示储存短信的手机来核实短信的真实性。其次,要证明发短信的手机号为对方所有,即短信与案件的关联性。短信能不能证明案件事实还要看短信的具体内容。
这个我不知道道,我就知道办理离婚诉讼和财产保全,刚立完案财产保全申请就被法官销毁,被我查出来后法官又伪造一份***证据,是情以过去95天我的财产保全没有给我办理,而且法官收被告贿赂帮助被告把我们的财产以转走,现在的社会法官犯法没人管,到哪告都是官官相互老百姓都快让他们逼死了,有冤无处申到哪哪不管是什么感觉?
法官对任何案件证据的审查,都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具体到离婚诉讼中手机短信证据的审查,由于没有指出具体的案例,以下仅笼统进行说明:
(一)所谓关联性,即手机短信的内容与待证事实有关系,也就是说,其内容可以证实或者证否待证事实的存在,而不能风马牛不相及。这一点比较好理解。
(二)所谓合法性,是指程序性的合法,比如持有证据的主体合法、证据的取得途径合法、证据的形式合法、证据的展示方式合法等等。其目的在于排除非法证据进入庭审认证及裁判的视野,法官作出裁判必须以经过庭审质证证实合法的证据作为依据。
(三)所谓真实性,是指手机短信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能是虚假的、伪造的。试想,如果一项证据本身就不真实,那么任何参与诉讼的人都可以通过伪造证据来获得对自己有利的裁决,那司法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一般就是审查手机短信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
***一般会要求提交手机短信的截图复印件,还会向双方核实手机号码及短信的真实性等。
另外,手机短信在开庭时需带上手机核实短信原始信息。
(1)跟配偶在聊天中用手机或者录音笔进行录音:
可行。但是需要在录音中让对方确认自己的身份,例如,其一,可以在录音中称呼一下对方,让对方应允。其二,可以在录音中让对方承认自己的过错,是否有过家暴的行为或婚外情的行为,最好能够让对方详细进行自述。
(2)在自己家中放置录音笔或者安装摄像头,录下或拍摄下对方家暴、婚外情的行为:
可行。在自己家中的安装摄像头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因为没有侵犯到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中,不排除对方律师会针对录音或者视频的来源进行具体提问,一旦知道录音或者***在他人家中安装,便会马上否认证据的合法性。
(3)在他人的家中或者车上放置录音笔或者安装摄像头:
不可行!尽管别人是“小三”也不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若真的将摄像头安装在别人家中,那涉及到刺探、侵犯别人的隐私权,甚者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
王女士的丈夫在外地工作,偶尔回家也单独居住在一个卧室。王女士怀疑丈夫出轨,趁丈夫醉酒,猜出其手机密码,从手机中取得丈夫和其他女性的合影、住宿记录、手机录像等。后又在丈夫居住的卧室内放置录音笔,录到丈夫和他人***的音频。王女士到***起诉离婚后,***认为,两人感情基础较好,王女士猜测丈夫手机密码获取的证据、偷录的音频都侵犯了丈夫的隐私权,属无效证据。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这个案子争议比较大的一个[_a***_]是,王女士录制的音频为什么会被认为无效?而且由此带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样的录音证据才有效?
下面我展开讲讲。
与许多人看完这个案子理解不同的是,王女士录制的音频被判无效的原因并不是由于没有经过丈夫的同意。
我国法律以前确实曾经规定过,未经对方同意录制的音频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5年曾经针对这个问题做过一个批复《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主要内容是:“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续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在这个批复里明确规定,如果没有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等,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夫妻离婚,在当今的世界里属于常态,如果你妻子无缘在无故收集你的证据想与你离婚,那应该说明了她与你有了严重的分歧,既然在收集你的证据,那说明你在外面有染,如果没有的话,那应该是她心里有了别人。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我替别人打过不少的离婚官司,我明白一个女人想离婚的心态,她们一般是不得已才走上起抗诉离婚这条路的,因为协议离婚,男人不肯。
大多数女人离婚,都涉及出轨或者家暴,这两种情况占的比率非常高,而且打这种离婚官司,必须得收集证据。对于家暴,证据比较容易收集,家暴时报案留下的笔录,或者医院的验伤证明等,这种证据***一般会***纳。
而对于出轨,证据是很难收集的,我有一个案例,女方为了收集老公的出轨证据,足足用了半年的时间。而一些证据***不会***纳,我的一个客户,拍到老公与情人的床上照,***以清晰度不够为由而不被***纳。
一般地,这两种伤害夫妻情感的事情,一旦被******纳,基本就可以判离婚,所以男人非常害怕,千方百计去干扰女方去收集证据。但女人一旦走到了这步,表明心已死,男人挽回的可能性基本上为零。
所以,你需要的是诚恳地面对问题和妻子,一是尊重妻子的选择,最好走协议离婚的路子,好聚好散;如果走法律途径,花时花钱,对于自己的名声也不太好。二是恳求妻子的原谅,给你一次机会去改正。
您的这个问题能明白大概意思,不过有点表意不清。
申诉是***已经在判决生效后,并且在半年以后,当事人可以向***申诉。
您的这个情况是配偶第一次***离婚?还是第一次***没有判离,配偶搜集证据在半年内又***了呢?
如果您妻子无故***离婚,说明已经蓄谋已久,您应该做好准备,不过没有原则性问题(比如重婚,长期同居,家暴等),***第一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不大。
估计你出轨了你老婆收集证据然后让你净身出户呗,如果两人感情良好没有出轨那他找什么证据?再说你不出轨不家暴也可能有证据让他收集,难道你***或者有重大违法活动你老婆大义灭亲然后拿你财产走人?以上特点都没有那你老婆收集啥证据实在想不通!
你这个提问语句不通,用词不准确。
什么叫妻子无故收集的证据?
什么叫申诉离婚?
提示一下,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没有申诉离婚这种形式,你可以查阅婚姻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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