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就算举债时你不知道,这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是用于生意投资,但是投资收益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也就是说你也因此而受益,同样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你完全不知情,而且完全没有受益,如:赌博、***、犯罪、转借给其他人,则属于婚内个人债务,与你无关。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夫妻要离婚,老婆欠了很多外债,老公不知道的情况下,离婚债务应该怎么算的这个问题,说白了,就看有没有不知情的证据,才能给你答复的。
依照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领取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经济利益上就把它视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同体,共同的财产有平等享受的权利。在婚姻期间内,共同欠下的债务,双方都有平等偿还债务的责任。
如果说在婚姻期间内,女人欠下的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或者是为了家庭的利益去投资经营,就算举债你不知情。依法就可以把它看成是,夫妻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欠债,离婚时,双方都有平分债务,偿还债务的责任。
如果说在婚姻期间内,女方欠下的债务,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完全是背着男人,为了个人的消费,***。或者是用于投资在与家庭生活无关的其它方面去,私自欠下的债务。只要男人能有完全的证据链,能够证实自己不知情,依法这就属于女方在婚姻期间内的个人欠债。离婚时,男人可以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像楼主说的这个问题,在婚姻期间内产生的债务,只要没有充分的证据,是很难说的清的。有证据的话,我建议你最好请个律师,走法律程序离婚,才能撇清你与债务的关联。或者是私信联系,免费我会为你解答下去。
离婚时,对方突然提出很多债务,怎么办?不用怕,首先要确定好,这些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你无需偿还。那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只有三种方式可以认定,第一种是共债共签,第二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第三者是用于共同经营。除此以外的其他债务,都属于个人债务。
因此,离婚时对方突然提出很多债务也不必太担心,咨询律师应对处理即可。
老婆欠了外债,而且还很多?很多是多少?那是什么债呢?你为啥不知道?钱做什么用了?
要让我回答你的问题,必须回答我上面的问题,不然我怎么能相信你不知道?也无法告诉你怎么办。
如果她欠的是赌债,而且你有证据证明是赌债,那跟你无关,你不用替她还;如果她借的钱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你也不用还,但是我还是要强调,你必须能证明这些钱都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以上的证明如果你能够做到,离婚时你就不用承担老婆借的这些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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