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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的财产诉讼书

  1. 被执行人起诉前离婚净身出户,农村房给妻子了房子能执行一半吗?

被执行人起诉离婚净身出户,农村房给妻子房子执行一半吗?

被执行人在被***前就已经离婚,并且是净身出户,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看被执行人被***发生的事项,是在离婚以前还是离婚以后了,如果是在离婚前,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妻子为本案被执行人,如果是离婚后发生的纠纷,那么与被执行人的妻子应该没有什么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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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进行两个方面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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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执行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被执行人***前离婚并净身出户,不代表其妻子没有偿还其债务的义务

需要看债务的形成时间,债务的产生原因及是否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其妻子当初是否知晓并同意借贷,通过这些情况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这套房子就可以被作为执行标的。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套房子就不能被作为执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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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房屋是否可以作为执行标的

农村房屋可以被作为案件的执行标的,但是因为其特殊性,需要掌握一定的原则:

1、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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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后,可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