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有多种,比如产权房,经济适用房,集体土地上的无证房等。如果是产权房直接分割,经济适用房分割转让的,要求转让主体也需要具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无证房,涉及是否是集体组织成员的问题,较为复杂。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要确定房子买卖时间,如果是婚前买的,婚后分割财产时候,谁买是谁的,如果是分期的话,如果另一半帮忙还房贷或装修,给对方补偿。如果协议离婚,最好就是好聚好散,一生最好的时光在一起度过了,商量着把家分了就行。有时候也未必非按法律规定。国家出台这个房屋归属规定也是保护购房者利益,防止社会里的个别人骗婚。如果婚后买房,不管写不写对方名字,都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按市场价分配,要房给对方钱。没有爱的婚姻有房子也不是家。***如你们只有一间屋,天天在一起搂着睡,吵架了也得搂着,***如你有两室一厅,吵架了,每人一张床各睡各的,***如你有两套房,吵架了,一人一套房的睡,***如你有好几套房,夫妻吵架了,谁也不知道谁在哪睡。我家房本全是媳妇的名字,媳妇在家带娃,我才能安心工作赚钱,媳妇给我安心,我也给他安全感,我曾经给媳妇说过,如果咱俩离婚,不管怪谁,我都净身出户,我将流浪远方。
1.合不合法的问题。法律的本质是基于社会大众的道德,情感而建立起来的。所以不必纠结,只要俩个人能商量一个都能接受的方案就好。协议要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比如违约了怎么办?
2.你那个房算是共同财产,理应平分。(你上面也说了是共同申请的)按现价算。我想你纠结的是房产增值的问题,这个很难说,或许贬值也不一定,要自己争取。立场坚定,所求合理,一定会如愿的。
3.你没提到孩子,我想说,离婚首先要为孩子考虑,这也是法律上所要求的。具体的自己斟酌。希望能帮到你。
原告去法院打官司,在立案时一般就需要预交离婚诉讼费,一般***会根据判决书中写明原被告关于诉讼费分担情况,一般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例如如果你去***起诉离婚,***判决不准许原被告离婚,此时诉讼费就均由原告承担。
缴纳离婚诉讼费具体标准已有行政法规明文规定,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案件具体情况推算出具体诉讼费金额。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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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没有太多财产的普通百姓离婚,诉讼费200元,由原告在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预交,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
***对案件做出[_a***_]后,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判决不准离婚,诉讼费由原告承担,否则由被告或者原、被告共同承担。但为了区区200元,原告继续找被告索要的情况,几乎没有。
以上答复,希望能帮到你。对离婚纠纷有困惑的朋友,欢迎关注“湘粤法律快车”,可获免费咨询。
离婚的诉讼费由双方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的有***依法决定(一般是败诉方承担)。
离婚诉讼费的缴纳,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缴纳办法》第13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例如,某甲某乙诉讼离婚,要求依法分割一百万元的共同财产。
这样的话他们的诉讼费就是50+(1000000-200000)x0.5%=4050元
如果按简易程序处理,则诉讼费减半收取。如果调解结案,也是减半收取。但是即使简易程序有事调解结案的,只减半一次。
交纳诉讼费,一般在原告递交材料立案成功的时候,***会开一份诉讼费缴纳通知,要求原告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诉讼费,逾期不交的,按撤诉处理。
很多当事人看到起诉状上面写着“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的这么一个诉求,都不禁会问,这个诉讼费到底由谁来承担?
总的一个原则就是原告预缴,败诉方承担。
首先,***在接收案件时,会通知原告预缴诉讼费用,如果后面原告选择撤诉,那么***会退还一半的诉讼费。
最后,***根据判决内容中原被告双方所承担的责任比例,对诉讼费承担进行划分,并不是简单的谁败诉就由谁全部承担。
诉讼费一般是原告垫付,原告胜诉后由***退还宣告,由被告向***交诉讼费。
但是第一次***离婚,***一般不会判决离婚。所以这个时候要注意交诉讼费的技巧,诉状上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写在20万以下,因为法律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价值在20万以下的,诉讼费为50—300元,超过20万部分,另再再按0.5%加入诉讼费。懂得这个技巧就可以少交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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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财产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原则上不得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只有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请求分割。对共同共有财产,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
2、一种是共同共有,一种是按份共有,但是该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一般共有的原则究竟***何种形式并没有明确。
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是不确定所有权份额的共有。房屋共同共有区别于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
第一、房屋的所有权不划分所有权份额,各所有权人享有平等的权利。这里必须注意,平等的权利不等于平等的份额,共同共有是没有区分份额的。
第二、除依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现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导致产生共同共有的共同关系归于消灭时,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的,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男女平等原则。2. 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3. 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 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的,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5.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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