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何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还有你所说的重金聘请律师一说,如果企业资金紧张,那就对谁都一样。
如果客观上企业拖欠工资的事实存在,目前无论是仲裁还是到法院,谁也不敢罔顾事实,不支持你的诉请。
这种拖欠工资的劳动***,你是原告属于进攻方,只要举证你们之间有劳动关系以及发放工资的事实就可以了,就拖欠工资的事实,属于公司举证没有拖欠就可以了。
我的是劳动争议工伤案子,我是原告。最初,我对单位的律师没啥感觉,谈不上好影响和坏影响。因为我知道他不是维护法律公平和正义的,维***律公平正义的是法官。律师是拿钱办事,单位请律师很正常,律师是要维护单位利益,肯定是站在单位一边。我作为原告劳动者,是没有权力左右或影响到单位律师。所以,我是不需要考虑单位请什么样的律师的。倒是单位逃避责任,对我不管不问,感到很是郁闷。我倒很想与单位律师沟通,也准备作些让步,希望早点解决问题,避免长时间耗下去。却不想到,结果不尽如意。我越是不想耗时间,越想早点解决,单位及其律师就越是想拖延,妄图把我耗死。工伤案子,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强制执行,2年多了,还没整完。前些天,网上看到一篇律师文章。才恍然领悟劳动争议案子中,事实清楚,证据充争,单位律师绝大部分都是***用拖延战术。拖延诉讼,意图耗死劳动者是单位律师的惯用手段。法律没有禁止,也没有相应的明文规定。真的是无语了,也真的很是无奈。
律师帮无良企业打官司,那是他的工作。无良的是企业,与律师无关。证明企业无良,你还得要拿得出证据,证明企业违法行为。但律师帮无良企业打官司,也应该守得住底线,在合法的基础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能给企业出馊主意,不能***违法,助纣为虐,坑害劳动者。无良企业是狼,无良律师是狈,无良企业+无良律师就是狼和狈的组合。狼狈为奸了,企业和律师的名声都不好了。当然,这里不是指所有企业和律师都坏的,大多数都是好的。我的案子一审开庭前,单位律师曾对我说:“不要把他们律师想得那么坏”。结果,法庭上无所不用其极,睁眼说瞎说,居然否认安排我工作的上司(部门经理)是公司职员,声称公司没有这个人。并阻止庭上人事经理发声确认。庭审法官也不询问。单位律师人脉关系也挺广,硬生生将我拖到二审和强制执行。
所以,律师我也想骂,但我觉得骂律师,毫无意义,也没有必要。更重要,更关键的是理清事实,找出有力证据,坚持上诉,***,投诉才是正途。
对此,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和瀛和律师机构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段海宇律师回复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_a***_]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在劳动报酬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只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主张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可,也就是说在劳动者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无需证明用人单位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只需要主张用人单位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报酬即可。
二、在劳动者尽到第一条的证明证明责任并主张用人单位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举证证明其已经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否则,就会被认定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根据前面两条的分析,在劳动报酬争议案件中,劳动者的举证证明责任是很低的。因此,题主是不是刻意用“重金聘请”等字样隐射律师呢?各位网友您认为呢?
四、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因此,除非是用人单位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劳动案件中的律师也不能披露在代理案件过程中知悉的对委托人不利的信息,这是律师的起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试想如果你想委托人,你愿意你的律师披露对你不利的案情吗?
你守法了吗?
法律是用来约束大家伙的,任何一个事情都有其两面性,法律也不例外,法律的两面性个人觉得应该是守***得到保护、违***受到制裁。
题主先给企业定一性~~无良企业,如果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而且拿不到的话那么劳动者对企业肯定不会有好的看法,个人觉得从心情上能够理解,也仅此而已。作为一名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你应该问自己一下~~你守法了吗?你肯定会说,干活拿工资天经地义,如果这样还不算守法,什么样算守法。其实个人认为这个想法不够全面。当然,干活拿工资天经地义,但是,劳动法律还规定了许多劳动关系相关的附随的权利与义务,比如~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手上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应该不会发生拖欠工资还拿不到的情况。
律师是法律工作者,是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一类人,他代理案子不会只听当事人的陈述,更多的是以证据材料的内容为主,因为证据材料才是最真实的,最有利于帮助法庭查清案件事实的。
即便是企业真的无良,那么作为事件中的劳动者也要思考一个问题~~企业为什么无良,还底气十足?是劳动者不守法而给了企业无良的底气,法律规定~~入职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你签订了吗?入职必须缴纳社保、公积金,你缴了吗?等等,法律给大家伙设定了权利义务,你不享受权利那么就不要怪这怪那了。而且,你说企业无良,但是如果你输了官司的话还说企业无良那么恐怕他就不太合适了《纯个人观点》
律师,只是社会的一份职业,问该不该挨骂,就好比社会各种职业人,只要违背良心做事,总会遭人咒骂。但无厘头的骂人,只能说骂人的人无知、无赖。但有的律师不敬业,不讲职业道德,为了钱可以抛弃做人底线,那就该骂不屈了。
我打算从侧面了解一下案情,然后看情况实名举报,你们说我该帮帮他吗?,现在已知的是当事人在庭审间隙被对方律师侮辱人格,并扬言司法口对方告不赢,其自称父亲为看守所副所长,家中并有自营企业,案件已知情况为,当事人不懂法,普通群众,对方有两方,当事人手中证据大致为 发现事情不对后,当事人开始实时录音,经第二方同意录音将参与***的人员的对话清晰录制,和由第二方开具的证明函件包括第三方领导及员工签字,但现在第二方公司声称以上参与***的当事人全部离职无法联系上,当事人和对方第一方短信证据基本证明***情况,现得知的是法官多次联系当事人做私了工作,对方第一方要求马上要拿到钱,整个***诡异,具体还不明确,本人等待合议庭的判决,如果依然给出打输,你们觉得我要不要实名去举报,帮帮他?这件事让我非常非常气愤,如果对方律师没有侮辱对方,可能也就不会在意这个案件了.我该怎么办?
我反正只能猜猜你的问题,因为你的问题实在看不懂!
首先,这个应该是个二审案件。
其次,这个案件请律师的是一审败诉方。
再有,律师是在二审胜诉的情况下从委托人处提成标的额的20%。(那为何说从胜诉方呢?难道从对方拿?😄)
最后,二审仍然败诉,维持原判。
既然合同有如此约定,又是风险代理,那么律师肯定是没有提成的。只要代理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那就应当执行,有什么也最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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