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件事里面有个问题提问者并没有说清楚,那就是***在离婚判决书中有没有提及房子的归属问题。所以,至少要分两种情形分析:
情形一:***的离婚判决书中明确提及房屋归女方所有。这种情况处理最简单。女方在收到判决书之后,等到上诉期届满对方没有上诉后,持该判决书到房产局申请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即可。***的判决书是公信力最强的公权力文件,房产局一般都会无条件直接办理。
情形二:***的离婚判决书中没有涉及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而是原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又达成新的财产分割协议,将房子转到女名义下。如果是这种情况,双方之间的协议只有普通合同效力,女方要求男方到房产局协助办理即可。如果男方反悔,则构成违约,女方需要向***提起合同违约的民事诉讼,通过司法程序,但结果不一定理想。
所以,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涉及房屋这样贵重的财产,最好是在离婚时一并处理好,避免情形二出现。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11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