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邀请,我来答题:
关于律师不提交辩护词怎么处理?
答:刑事诉讼案件立案后,对于被告的辩护词有没有,交不交到法院并不影响案件审理的。如果是律师接手的案件辩护词一定会不予交***,理由很简单就是没有必要让对方当事人事先了解自己的想法和证据,然而可以在法庭审理、辩护中予以突然袭击,争取胜诉。被告的辩护词交不交到***并不影响案件审理,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他观点可以留言评论。
现身说法: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和焦点问题,有时根本不用提交证据和辩护词,因为本身没有证据,也无法为当事人辨护。也许都认为我是乱说,非也。我代理的被告,无证据,因为证据都在对方手里,在庭审中也无法辨护。在质证阶段,我能指出原告的证据有漏洞,不够做为合法证据,就不能被法庭釆纳。当然,证据失效,对方败诉。法庭是以事实为依据绝对正确。
依律师的职责,律师发表辩护词,而不是提交辩护词。具体分析如下:
辩护人的首轮发言被称作发表辩护词。辩护词是辩护人以法庭调查查明的案情为基础,提出的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总结性意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事实上,辩护人发表辩护词是针对公诉人的首轮发言所发表公诉词。一般而言,辩护词与公诉词具有对立性,至少有针对性。律师开庭前事先提交辩护词是错误的做法,开庭前提交辩护词可能没有针对性,开庭后提交辩护词的做法比较适宜。
辩护人应当在开庭前通过充分准备,将公诉人公诉词可能的每个观点以及对应的证据列出提纲。辩护人在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后,一一对应予以反驳,并记录在法庭笔录中,就是发表了辩护词。此种方式发表辩护词,比书面辩护词更为有效,在法庭笔录中可以一一对应,供合议庭参考。因此,不提交公诉词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当然,法庭辩论结束后,辩护人也可以对原来准备好的辩护大纲辩护词的部分,针对公诉词对辩护词进行修改,向法庭提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首先,作为律师,我个人是很不希望当事人不请律师的。毕竟我们也要生活,比如我,二月已断粮了,求救。
其次,离婚有三样,第一,双方是否确定要离婚。第二,孩子归属及探望权。第三,财产的分配问题。
我是律师,兼职劳动仲裁员,平均一年审理一百多个劳动案件,希望能帮到你。另外,请求大家关注我,谢谢了!!!
谢邀!
首先,我认为你一定要有足够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法庭上讲的是:谁举张谁举证。
这些证据包括固定资产和其它资产的所有权。如果你想要儿女的抚养权,就必须要有足够的经济基础和其他更具优势的抚养条件。如房子车子存款学历工作等。
离婚是把双刃剑。对于孩子来说绝对是致命的伤害。对于双方家庭的父母而言伤害也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如果离婚是必然结果,就快刀斩乱麻、早离早脱身。
祝你早日脱离苦海,找到你生命中那缕温暖的阳光!
打离婚官司说得实在一点,分两个方面来说,一是想离婚;二是不想离婚。在这里先不可虑子女及财物分担问题,单讲离婚问题。从[_a***_]层面讲,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想离婚,就要搜集有利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有家暴、有婚外情等,只要证据扎实可信,经法庭质证予以***纳,即便对方不想离,法庭也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当然,如果不想离婚的话,就要搜集有利于夫妻感情良好的证据,让法庭相信你们夫妻感情还没有达到确以破裂的程度,如此一来,法官就不会断然下判,往往会再给一次机会,不会直接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主要有三要素:婚姻、未成年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其中婚姻关系是侧重点,未成年子女费抚养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承担是核心。
在离婚诉讼实务中,只要一方当事人坚持离婚,婚姻关系是没有办法维持下去的,哪怕一审判决驳回离婚请求,再次起诉离婚照样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奉劝一些不想离婚的当事人,尽力挽回婚姻可以试一试,但不必执着。
离婚诉讼的核心是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这两个问题解决不了,离婚目的无法实现。即使实现了离婚目的,也会给当事人带来无穷后患。
当事人不聘请律师的情况下,应该向法庭阐明自己的离婚意见:
一、是否同意离婚
二、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照顾,抚养费如何承担?
三、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割?是折算成现金分割还实物分割?
四、夫妻共同债务有多少?如何承担?
当然了,我说的这些情况都是建立在证据支持之下的,当事人应向法庭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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