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协议是有法律效益的。但如果男方不适合再扶养孩子,法律会向女方倾斜。如果男方对孩子照顾的很好,孩子没有自主意识,法律还是以离婚协议判决,毕竟都签字了,国家的大章都在上面,这不是儿戏。如果孩子有自己的想法,乐意跟女方,法律也会尊重孩子的意愿,毕竟都是孩子的扶养人。
题主:因为女方一直为了我的婚前房产(虽然我有三套回迁房 但都是我父亲给的全款)多次闹离婚,还喜欢赌博,一去打***就是几天几夜不回家,五六千的输。
我实在是不放心把孩子交给她。
可以去她打***的地方偷偷举报她,到时候你可以打官司的时候提这个问题,法官会***纳,因为有案底。
对于这种为了婚前财产闹离婚的人,离了也罢,再加上天天打******,就不是个居家过日子的人,跟这样的人也没有幸福可言。
让牌友或店老板出庭作证或者出证词。她有***习惯和几天几夜不回家就够了,法庭不会判给她抚养权的,放心。
保留好一些和她聊天记录 大致证明她现在提出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动机不存。 主要是为了房产 ,还有她承认***的一些话孩子的扶养权,是看平时哪一方一直照顾?和哪一方的经济状况良好?不会由着临时抱佛脚的人能争夺的?
1、直接抚养人突然患有重大疾病,没有能力抚养,或患有传染病,可能会感染未成年;
2、直接抚养人有***、***等行为;
3、虐待未成年人;
法律看个人的,如果男方有能力,就不会把孩子判给女方,因为女方连自己都快养不活,怎么去养孩子,所以你不用太在意,随便她折通。
如果可以的话,你们双方也可以考虑考虑在复婚。你们当时是因为什么离婚,如果是为了一点小事,那你们双方可以坐下来聊聊,就当为了孩子,考虑下。如果是大事离婚,那就看是谁的错,感觉错的那一方,有没有悔改意思,给你一次机会,也给对方一次机会,可以考虑下。如果双方还有感情,也可以考虑下,在一起后就不要动不动离婚,动不动就那以前的事,说事。
夫妻之间相互理解、包容、换位思考、有什么就说出来,不要让对方猜来猜去的,情这东西,也是需要经营的。
离婚是协议离婚的,从办理离婚登记那一刻起,离婚协议已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并非离婚协议约定子女的直接抚养人后就不得再变更。女方可以***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人,这是她享有的权利。但法院是否支持,主要从变更直接抚养人是否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如果变更并非更有利,一般不支持。
一般存在以下情形:
1、直接抚养人突然患有重大疾病,没有能力抚养,或患有传染病,可能会感染未成年;
2、直接抚养人有***、***等行为;
3、虐待未成年人;
5、未成年人同意变更的;
6、其他符合变更抚养人对未成年人更有利的。
因此,要求变更人需要向法庭举证,证明直接抚养人存在不应再继续抚养未成年人的情形。举证不能,***一般不予支持。
离婚后,女方反悔离婚协议提出***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首先,从法律上讲,女方是享有这个诉求,即向******的权利。
但***最终会不会支持女方的诉讼请求,则要看女方的诉讼请求,有没有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了。
作为题主你这边,也先不用慌乱。因为慌乱,只会乱了阵脚,却实际上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
建议积极准备应诉即可。把对你有利的事实和理由,在法庭上阐述清楚。如果自己不是很懂,可以考虑从当地请个律师来处理。毕竟律师专业而富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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