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应该就没有关系了,可是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却是要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即便你们已经离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借款只要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未直接借款一方就要对该债务承担还款责任。离婚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具有如下特征:1、所负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债务,这是责任承担的基础。只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设定的债务或夫妻双方从所负债务中分享利益的债务,才是共同债务。2、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张权利,夫妻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履行同一给付利益。3、夫妻任何一方完全清偿后,可以使另一方所负担的债务归于消灭。
如果对此还有疑问,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避免自己合法权益受损。
夫妻一方借款后离婚,是否债务共同偿还,如果借款是双方共同认可的,或是商量过的债务,如果该笔借款是家庭收支而使用该债务的情况下,均为共债务,或是小孩上大学,创业生病等,而花掉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必须由双方承担偿还债务,
简单地说:借债时双方同意,还款应有共同负担;如一方不知情,借款用在个人时,对方尚不知情,有个人偿还债务;借款用于家庭生活改善、孩子上学、购买贵重物品等均是共同债务。所以说,债务是有尺度的,不是只要是夫妻时落下的债务,都要双方共同还的。不知对否,大家共同探讨!
这个问题涉及到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的问题,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一方对外所欠下的***,赌博等非法性债务,因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另外,如果一方对外举债数额巨大,已经超出了夫妻日常生活的开支范围,则一般可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除此之外,认定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个是该债务是否有双方共同举债的合意,第二个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符合以上两点应为共同债务,如果不符合一般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谢邀!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的借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就要共同偿还。即使离婚法院也会划分债权债务问题。除非你能证明这笔借款没有用在夫妻共有的家庭生活开销上,而是借款人全部个人使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11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