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所以,辩护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阶段,主动要求提出意见就有了相应的法律依据,辩护律师主动发表意见、特别是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意见非常重要。
辩护律师既要根据了解到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更要分析其是否符合批准逮捕的法定条件,也要结合其是否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家庭的特殊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来阐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理由,人民检察院会认真参考律师的辩护意见。一旦意见被***纳,侦查阶段就取得了比较好的辩护效果。
所以,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要积极主动,充分利用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权利,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律的正确实施,进而把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案件辩护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一是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通过参与刑事案件的审理活动,阻止发生冤***错案。二是依法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通过参与刑事案件诉讼活动,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刑事律師,在被告人拘留到開庭之間,辯護律師可直接到拘留所跟違法犯罪分子,探套案情情況,從那個方位減輕對被告人最有利的證據,爭取保候審或改變對***的從輕處罰的法律漏洞,所以,***一般都會請刑事律師進行辯護。
控辩审三方的存在是具有合理性的,缺一不可。
控方,通常刑事案件大部分都是公诉,也就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发起诉讼。虽然理论上控方既要发掘犯罪嫌疑人有罪证据,也要发掘其无罪或罪轻证据,但通常在我国打击犯罪是先于保障***的,所以控方往往更着力于发掘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
而审方,也就是法院是居中裁判的,***在诉讼中的作用是相对被动的,它的职能虽然也要求查清事实,但它不能依职权调查或调取对于犯罪嫌疑人有利或无利的证据。
只有辩方,一般由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在控辩审中,只有辩方是代表私权利的,在与公权力进行对抗。在西方的法谚说,刑事诉讼就是国家对个人发动的一场战争,那么在这场战争中,律师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雇佣的私人部队。
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不予逮捕、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向侦办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代替犯罪嫌疑人控告申诉等等。
刑事律师的职责就是最大限度的为当事人无罪,罪轻而说服法官!对于刑辩律师来讲,能有一些经过辩护最后判决无罪的案件,尤其有些是刀下留人式的判决,他的成就感是会爆棚的!至于挣钱多与少对实现财务自由的律师来讲是不重要的!
对于律师的这一嗜好,大家要理解,他的职业特性决定的!比如律师作为普通老百姓的角色,他受到侵害也会动怒,也会反击!所以为最大恶极的被告人辩护非但不能谴责律师,反而应该点赞!他是杀无赦的说不者;他是劝慰不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冷静者;他是刀下留人的喊冤者;你最讨厌他,但他会在你受冤屈,受千夫所指,最无助的时候为你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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