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律师与你签的委托代理合同是以律师个人名义签订的合同还是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如果是以律师个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就是不合法的 。如果律师个人收了钱 ,就得退钱。并且向当地司法局举报。你在另行委托其他律师。如果你是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对方如果不出庭代理那就是违约,你可以按照当时合同的约定追究律师事务所的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委托律师代理各种法律关系都一定要去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将代理费要打到事务所的帐上,并且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明确代理权限,代理事项,代理期限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没有讲明白,如果你真的与正规律所的执业律师建立委托关系,那你说的情况真的几乎不会出现。
1.全权委托的概念有误,如果你信任律师并愿意让律师帮你把案件所有的事务全面处理,应是特别授权,并予以注明。
2.但凡正常执业的律师,只要不是特别原因(例如出了严重***,本人无法办理等极端事件),律师会按合同履行职责,因为不仅受合同约束,更瘦律所及律协、司法局的管理,没有几个律师不会无缘无故不愿意履行职责的,除非你聘请的可能就是***律师。
3.如果你经过核查真的聘请的是律师,你该考虑是否支付了律师费或按照合同履行了相应前置义务,如果你没问题,那么一般律师即使不管是基于个人无法出庭,也会委托其他律师办理案件代为出庭的,不会直接告知你他不出庭,行为为了你个人的一个案子而对自己执业生涯产生污点,不值得,一般不会这样的!
首先你要确认是否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同,如果你找的***律师,***律师无出庭资格,其次你是否没交律师费,律师按合同约定中止代理拒绝出庭,第三,你提的问题现实中不会发生,是不是在编造虚假问题影响律师声誉
委托律师全权代理,就是属于一般代理,只能就程序方面进行代理,而无法就实际问题承认,放弃,变更,不能和解,调解等,即使律师出庭也发挥不了多大作用。
你授权委托的权限错了,应该是特殊授权才可以。
给律师签过全权代理合同了,但马上要开庭了,他却说他不愿意出庭了,这个怎么办?
这种问题实在是麻烦。
以下是给当事人的建议。
1、既然他不愿意出庭,那么只能找别的律师。不过,准备时间不足,有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
2、对于毁约律师的行为,建议向当地律师协会和司法局投诉,要求追究毁约律师的责任,赔偿损失、退还已缴纳费用。
如果事情确实,那么这个律师很可能要受到处理了。
附:
《律师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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