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有自己辩解的权利,但无法看到案卷材料没法确定辩护方向,自身也没法保证公检法办案流程的正当性,如遇到刑讯逼供等情形申诉也很难,所以一般都会聘请律师。在实践中,即使是律师涉嫌犯罪被抓了,也会选择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首先,嫌疑人有权自行辩护。
其次,嫌疑人在庭审前,无权阅卷,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犯罪所附证据并不清楚,庭审时很难从容不迫质证,做出有利于自己的辩解。
所以,嫌疑人最好聘请律师。但如果嫌疑人家境困难,其所犯罪行又事实清楚,且属轻罪的,也可以不请律师,以免花钱还没效果。
犯罪嫌疑人自我辨护在法律上有规定,是他的权力,不得以任何理刁难,阻止和驳夺。 以上提问,可参阅“宪法”,“刑事诉讼法”等规范性文件。
犯罪嫌疑人自己也可以辩护,但是存在局限性,嫌疑人自己不能阅卷,不能取证,完不成有些工作,无法达到辩护目的。如果有律师,提前可以掌握公诉方的证据,律师就有所准备和做点应对工作,存在疑点也可以发现。有些案例中,我们看到,有些嫌疑人以前本是法律工作者,他也精通法律,但自己犯罪后,辩护也是有困难的,还需要请律师辩护,为他把关。
理不辨不明!任何人在判决前都无法确定是否有罪,一个刑事案件,法官是裁判(而且多少会站在公检的立场),公检的责任和任务是拼命用现有的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罪,此时,律师就会站在嫌疑人角度利用现有证据的缺陷和法律的规定拼命证明无罪或罪轻。如此两方竭尽全力指控答辩质证辩论,互相揭露漏洞,如此以求尽可能还原法律上的事实,最大限度可能去避免冤案。也就是说,第一,律师代表了嫌疑人也只能代表嫌疑人,因为嫌疑人不懂法所以请律师来代言。第二,整个法庭,只有辩护律师在对抗国家机器的观点,在为嫌疑人说话!律师如果不为当事人说话,就完全没必要存在。所以,律师业的发达,是民主***发达的一个体现。想想吧,没有律师,平民阶层在专业的指控面前,基本无力可使无计可施!至于说有没有律师唯利是图?有!但,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哪个行业里没有害群之马?比较经典的,医生教师也经常曝光没职业道德的,难道,应该取缔医院学校?
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尽力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辩护律师就应当利用自己的法律学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力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是需要法官认可的。只有被法官认可了才能够能为定案依据。如果不能被认可,对法官也会发生某种提示作用,提请法官公正判决。
辩护律师的工作职责是法律赋予的、是法律规定的、是法律要求的!辩护律师必须这样去开展辩护工作!
律师的职责与行为是一种道德与法治思维方式与当事人的情况交易是有关的,你有理是律师最喜欢的正义官司,你没理但你给了钱,也要从法律法规的空洞处找到减轻或无罪的辩论,(也是法律不公平或不建全产生的职业)这是一种职业,法律责任的职业。记得闻名全世界法律界的一场官司,是为忠犬辩护,(可网络搜索这场争议)那位律师的辩护词得到正义界法律界的经典认可。所以说,律师是法律界又可恨,又正义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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