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一个外表光鲜,内心苦逼,在刀尖上跳舞的职业!
一、很多人理解的律师都是港台剧中那些西装革履,香车宝马,外表光鲜,在法庭上滔滔不绝的美男靓女,而实际上是严重的误导,***剧中的律师只是文学形象,现实中根本不是那个样子;
二、律师不是公务人员,没有公务身份,很多人并不尊重,被人看不起,不理解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律师的地位并不高;三、律师没有固定的收入,收入很不固定,不少律师经常在为温饱而努力,因此律师并不是高收入人群,不是大家想象的收入很高;
四、律师支出很大,律师要交纳税收,要交纳社保金,要支付培训费,一年下来数额很大,不是人们想象的没有什么支出;五、律师的执业风险很大,律师经常受到对方人员,自己委托人员,社会人员的攻击,经常被投诉,经常被律师协会调查处罚,因此风险巨大,随时都有停止执业的可能;
六、律师的健康很难保障,律师的知识更新很快,需要不断地学习,需要经常出差,经常加班,经常受气,生活很不规律,高血压、心脏病、脑梗经常发生,健康根本无法保障。
七、律师时时刻刻都面临着伪证罪的危险,随时都有可能从辩护人变成被告人。
总之,律师就是一个被高估的职业,是一个不太好的职业!是一个高危的职业!
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的结论就是一个误解,刑辩律师是高危职业的结论与律师的职业素养密切相关。
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者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有两种法定情形,在侦查期间和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辩护人只能由律师担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果说律师没有取证权,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将是一句空话。赋予律师取证权是法律应有之义,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对律师调查取证权也作了合理的限制。辩护人的调查取证权包括四种情形:
以上是对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认识的回应,为什么说刑辩律师是高危职业呢?作者认为,刑辩律师的高危主要发生在两个阶段,而且主要是律师收取了巨额辩护费。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国家权力规定律师没有刑事取证权。律师明知代理的[_a***_]案件证据不足甚至是冤案,出于法律正义去取证,将面临伪证罪风险。刑辩律师没有职能只有义务,这个义务就是配合公检法动员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求轻,保证刑事诉讼顺利完成。死磕律师不受待见,具有坐牢的风险。律师的游刃有余用武之地是在民商事法庭。
刑事辩护律师是可以为自己的辩护业务取证的,至于取证的时候如何取证?如何保证调取的证据是合法的,是真实的,需要靠律师自己去把握。也就是说,如果律师按照法定的程序,正常取证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律师取证的时候必须要保证合法性,真实性,客观性,不能编造证据,也不能避重就轻的取证。所以,题主问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的观点是错误的。律师职业是一个高危职业,实际上是某些人对律师职业的判断错误。如果一个律师在执业的过程当中遵纪守法,实事求是,不搞一些违规的东西,律师的职业是没有风险的。所谓的高危判断,实际上是指律师很可能违法。因为律师的刑事辩护权以及法庭的辩论权虽然是可以豁免的,但并不是可以胡乱来的。也就是说,律师不能***,如果律师制作了虚***证据或操纵虚***诉讼,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好 坏 这只是两个不同的汉字 它们是什么意思 专家正在探考中 据初步研究统计 这两东西太TM复杂了 它随着天气、地理环境、不同肤色的人、时间等等因素而反复无常的交换着角色 ……
律师是维护正义和保护公正的人,他们的职责就是为社会的利益而工作。然而,在一些人的眼中,律师的工作似乎变得有些复杂了。他们会问,为杀人犯辩护的律师是好人吗?这个问题有些棘手,我不确定回答是否足够清晰和全面,但我会尝试解释一下。
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好人。我们可以从不同的定义来构建好人的概念。一些人可能会认为好人是指那些对他人和世界充满希望和关爱的人。愿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并对社会积极的贡献。另一方面,一些人可能会认为好人是指那些遵循道德和***规范的人。他们尊重他人的权利,不会支持或鼓励不道德行为。
当我们谈论为***犯辩护的律师时,我们需要进一步澄清这两个概念。***设我们***设好人的定义是基于对他人和世界充满希望和关爱,为***犯辩护的律师可能是好人。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律师的职责。律师的职责就是为被控犯罪的人辩护。在这种情况下,被控犯罪的人可能是***犯,他们可能会受到指控并面临惩罚。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工作职责就是确保被指控的人得到公正的审判,即使这意味着他们可能会受到惩罚。如果律师能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他们的工作,他们被视为是维护正义的。
另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律师的工作可能会让他们被视为好人。在这种观点下,律师的职责是确保他们所代表的人得到公正的审判,而不会因为代表的人被视为罪犯而受到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可能会使用他们精湛的技巧来确保被控告的人得到公正的审判,即使这意味着他们可能会受到轻罚。
但是,这种观点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它仍然将律师的工作简化为一个纯粹的道德判断,这个判断可能不适合在这里进行。其次,这种观点可能会让一些人误解律师的工作,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代表的可能是罪犯。
来看看“张三老师”的回答:律师之所以为坏人辩护,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一个人的合法权益有哪些呢?来看看《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益,主要包括: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那你也应该问问医生为啥要给坏人看病?坏人是啥?是你定义的一个人是坏人,那个人就一定是坏人吗?那么医生如果认定一个人是坏人,可不可以拒绝治疗?
***没有最终定性判刑之前,没有人有权利去判定一个人的好坏,所以不管任何人,都需要律师,辩护权,是***生而有之的权利
因为法律和公权力不是完美的,它们也会犯错误,也会制造冤***错案,而一个冤***错案对法律的破坏力用一万个正常案例都弥补不回来。为了尽量避免法律被破坏,就需要律师这个职业,对公权力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防止公权力的错误发生。
在坏的人,都有获得辩护的权力,一个人再坏,他也有相应的度。而公权力又是扩张性的。刑法里面有个原则叫罪责刑相适应。比如说有个人偷了一只普通铅笔,我们不能把它枪毙了。为了防止公权力的滥用。也为了保护这个犯罪人的权利。即使他做了十恶不赦的事情,他也有说话的权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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