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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诉讼风险告知书

  1. 为什么很多诉讼官司禁止风险代理呢?
  2. 律师尽量不要风险代理案件,你认为呢?
  3. 当事人隐瞒了重大事项,律师可以取消风险代理合同吗?为什么?

什么很多诉讼官司禁止风险代理呢?

根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案件,禁止***取风险代理的方式: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代理人

2、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诉讼风险告知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从上述管理办法可以看出,刑事案件以及请求补偿性的纠纷申请国际赔偿的案件。案件的当事人多涉及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或者补偿,而且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多数不太好,曾经有过真实的案例,某律师帮助当事人全风险打赢了官司,在分配利益的时候,当事人反悔,很容易取得舆论同情,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后来为了行业的健康发展,许多律师也就不做这方面的风险代理了,律协也把写进了管理办法。

风险代理是先打官司后给钱,前期律师要自己垫付委托人打官司,而且要保赢,如果输了,则不仅收不回前期垫付的钱,而且律师费没有。这样的官司,律师承担的风险很大,因此,代理费一般要高。在有些案件中,诸如涉及***、刑事、行政等案件中,为了彰显正义社会公平,国家禁止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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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谢邀,您好,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不能进行风险代理,征地***案件中往往需要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所以律师要遵守相关的规定,针对此类案件不能进行风险代理,律师违反相关规定不仅会受到相应的处分,此时,当事人的权益也会受到损害,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律师尽量不要风险代理案件,你认为呢?

风代很麻烦,不成功,当事人说你没本事,而且自己也白忙。如果成功,当事人说你太黑,费用收的高。现在有人对律师成见很大,也可以说不友好,此行业很尴尬的存在。所以稳妥点好,毕竟自己和家人要吃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应是明智之举。律师,公权力讨厌你,百姓憎恨你。只是个个体户,没必要充大侠。

科普一下,风险代理就是律师打赢了官司才能得到报酬,前期当事人只支付少量或不支付费用。即使打赢了官司,也要等到法院执行以后,钱到位了可以获得报酬,所以存在一定风险,一但出现问题,大量的工作就付之东流,当然也因人而异,如果案源比较少,也可以接一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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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隐瞒了重大事项,律师可以取消风险代理合同吗?为什么?

你好!

当事人委托律师时,应当如实告知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不能隐瞒真相和虚构事实。

这一点,在委托合同上就应该写明

如果当事人隐瞒了重大事实,无论风险代理合同,还是一般合同,律师都有权要求解除或者变更,而且,依约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当由隐瞒真相的一方承担。

如果委托合同没有相关约定,那就很难说了。

所以,律师是帮助别人打官司的,打官司要做到对案件的严格和精细,那么,自己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同样也应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