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的意思应该是,离婚后,房产归其中一方,但房产上仍有对方名字或者房产登记在对方名下,这种情况下,不更名是否可以?
首先,这种从法律的角度当然是允许的,法律没有规定离婚的话必须分割共有财产,或者离婚后夫妇不可以共有同一套房产。
其次,这种做法有一些隐患。
()如果房子登记在对方名下,对方可能会把房子卖掉,买房人有可能会基于法律的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产。
()如果房子由两人共同署名,如果要处理房产,需要对方。离婚后能不能配合,这个很考验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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