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作为一名执业律师,给大家分享今后普遍用到最多的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这部新中国第一步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百科全书将以更加综合的法律关系、法律体系来影响着十几亿群众方方面面的生活。大到数百亿的合同标的额,小到邻里之间的侵权纠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相应的依据,如果说普通老百姓应该懂得法律常识的话,最重要的就是离老百姓最近的《婚姻家庭编》《继承编》。
《婚姻家庭编》的内容,包含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结婚、第三章家庭关系、第四章离婚、第五章收养《继承编》的内容,包含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四章遗产的处理。整体逻辑分明,将大原则以及小规定都制定的较为详细,如果说普通老百姓想要学习法律常识,从这两编中学习是性价比最高的。
举个例子,《民法典》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而在原《婚姻法》中规定的还包括:婚前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在《民法典》中将这一条做了删除,而是将“患病”制定为可撤销婚姻,并非一定无效,在一定程度上是立法意志做了更改,即使患病也不能排除结婚的权利,而是要让双方意思更加自治。
再举个例子《民法典》第1064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之前的《婚姻法》中只是规定了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导致了“二十四条联盟”出现,婚姻一方当事人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直接就背负了巨额债务,故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就共同债务的认定做出规定,而现阶段直接在《民法典》中进行规定,无疑是给到夫妻一方强烈的信号,不要想在婚姻中虚构债务或者大额举债,让另一方承担责任等等。
以上只是非常简单的《民法典》中的一些规定,如果老百姓学习法律的话,强烈从《民法典》中学起,相信一定会受益匪浅。我是任正良律师,希望我的分享能够帮到你!
其实,只要你懂得不做亏心事即可,懂什么法律都没啥用。盗亦有道。
多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都不是依法办事,也不是依法行政、依法司法的——当然,中国例外,中国是严格意义上的法治国家,严格司法,严格执法,绝对没冤***错案的。
也其实,普通百姓只要记住一条即可,即:什么事都可做,就是不能做亏心事。不少违法犯罪的事,其实是被逼的,不是你觉得不可做就不做,而是当你活着感觉到生不如死,那么,只要你觉得不是亏心事,你就必然被逼到要做了。
正义是一个很奇妙的东东,有人打着“正义”的旗号,甚至名字都冠以正义二字,法律明确要求他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但其行为未必是正义的——真正的正义,在人民的心中。真正正义的标准,也在人民心中——而并不是***判决说了算。
无可否认,现时社会物欲横流,很多人都钻进了钱眼内,难以自拔,根本不管不顾良知,道德,有钱就是爹,有奶就是娘,为了弄到钱,处心积虑,挖空心思,如蝇逐血,不择手段,甚至因蝇头小利,泯灭了骨肉之情,闹出人命,伤天害理,丧心病狂,完全没了人在做,天在看,为人莫做昧心事,离地三尺有神灵的概念。以至于一两块坏肉,经过为赚眼球的传播,成了满锅腥臭。社会成了名副其实的″染缸”。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明哲保身,己是念不得的老皇历,善良被利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老人不幸倒卧街头,袖手旁观,己成众所周知的共识,普法己是日渐突出。牢记坑蒙拐骗偷,杀人越货,奸情多人命,不可妄越之外,电信诈骗,不见兔子,不撒鹰,足以应对,电子数据的敲诈,也以甚嚣尘上,诸如鲜为人知的光盘导出***片。这就需要大家了解民事诉讼,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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