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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离职代理律师怎么办

  1. 法院辞职当律师可行吗?
  2. 毕业十年了,目前国企做行政,想辞职做律师,请教前辈给些指点?
  3. 企业用竞争上岗的办法调整人员,逼迫人员辞职,如何应对?

法院辞职律师可行吗?

大家好,我是深蓝队长,体制内多年,回答下这个问题

我本身是法学专业的,本科和研究生的同学很多都在法检系统工作,也有的已经下海,对其情况比较了解,希望能够帮到你!

我的回答很明确:可以辞职,但要做好提前工作。

被迫离职代理律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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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明确自己到底有没有真本事。

这是根本问题,虽然是在***工作多年,但你真正对法律精通吗?有自己的专长领域吗?***内部也分很多部门的,你如果是在政治部工作八年有什么用,反正你又不会审案子,说不定连流程都不清楚精通法律知识,熟悉审判流程,是最基本的要求。

第二、能否接收角色转换后心理的变化。

被迫离职代理律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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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也很重要,我之前一个同学辞职后就迟迟转换不过来,最后律师不干了进公司法务了。你做法官时候,整个法庭你最大,或许不敢训当事人,但训起律师来都跟训孙子似的现在变成别人训你,甚至训你的可能就是你以前带过的徒弟,这个情感关口怎么跨过?你如果不能及时调整心态,那与法官的交流就会受阻,直接影响你的工作成绩,直至影响职业发展

第三、千万不要裸辞,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

辞职之前一定要找好下家,找个信得过的大律所,总不能33岁了还从小律所里混实习律师吧。不要觉得自己和这个律所主任多么多么熟,和那一个大律师多么多么铁,可你一辞职,他们可不一定还搭理你!他们怕的是你身上那件衣服,而不是你这个人。我还有一个同学就被一个律师坑了,辞职前说的天花乱坠,辞职后翻脸不认人。

被迫离职代理律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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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体说这些,祝前程似锦!

不赞许!在***已经工作了33年,年龄应该在55左右,这个年龄记忆力衰退是必然的,法律规定只能记个大概,详细内容一般记不住,律师工作似是而非不行!你在***时他人对你点头哈腰,你说啥都是对的!你离开***,说的不对马上有人反驳!即使不明说,背过你肯定会说,几次下来你就没有市场了!很残酷啊!

题主33岁,工作应该十年左右,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龄,有着房贷,孩子教育老人赡养,入不敷出。现在基层***工作压力大。很忙,但是旱涝保收。如果在县城,辞职之后,只能去外地发展。 而这主要取决于家庭是否支持父母能否支持。家里是不是没有你的工资,也无所谓。如果妻子同意你阻止并且支持你,大可放手一搏。这一点主要还取决于目前的经济基础。

就是53出来都不迟,我认识的没有一个后悔的,单位工作是安逸稳定,出来做律师是每天都充满了挑战,看你向往那种生活,律师是自由职业,但获得的也是相对的自由!大家怎么看?

我是政法体制内工作了12年出来的,现如今律师执业10年了,一句话概括:已经实现了当初转型时的预期。这个命题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越征求意见恐怕会越干扰自己判断。建议还是独立思考后做出取舍,毕竟自己的命运该由自己掌握。无非就是鱼和熊掌二选一的问题,犹如动物园里老虎用牺牲自由来换取衣食无忧笼中生活,还是冒着朝不保夕的风险而过虎啸山林傲世百兽的日子呢?

毕业十年了,目前国企行政,想辞职做律师,请教前辈给些指点?

毕业十年,年龄应该在33岁左右,并且,有一定的工作经历、阅历、人脉,对于做律师而言,相比刚出校门的毕业生有优势。

律师是一个较有挑战性的行业不同于国企的工作,这一点你要有准备

律师:洞悉人性,善于取舍;窥得风险,抓得战机。纵使赢面不复,亦取新证翻盘。

新人入行,三重境界。从“做律师”,到“像律师”,最后“是律师”。从望断天涯路,到无怨无悔,到蓦然回首,灯火阑珊。最难的就是入行五年。如果没有做到人情练达,熟谙世事,大概率要在淡泊中完成职业化转型。

国企十年,是个很好的积累。找个说话算话,不贪不瞒,义利并重,悉心指导,真诚传授的好师傅,就可以开始你的律师实习了。


企业用竞争上岗的办法调整人员,逼迫人员辞职,如何应对?

"小良观点":竞争上岗是升职时候用的,不是用来解雇的。大多针对中层。而且调整岗位后,原则上都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竞争上岗失败后,还继续做本职工作,如果强行要求离职,这个是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补偿金。如果单位是违法辞退,需补偿2N。如果是正常辞退,一般是N+1。长远来看,还是要提升自己的职业竞争力,让自己蕴含巨大价值,成为公司中的核心骨干,自然会远离这种纠纷

下面小良详细说一下:

所谓“竞聘上岗”,是指对实行考任制的各级经营管理岗位的一种人员选拔技术,如果它用于内部[_a***_],即为内部竞聘上岗。公司全体员工,不论职务高低、贡献大小,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重新接受公司的挑选和任用。同时,员工本人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与岗位的要求,提出自己的选择期望和要求。

这一般是用来内部选拔人才的,一些中层领导或者待遇优厚的岗位,会进行内部人才选拔。用来解决大领导直接指派可能造成人才丢失的问题

但看题主的提问,明显这种机制被错误的使用了,变成用来淘汰职工的工具,这是比较奇葩的,是不是私企?小良觉得国企一般不会这么搞吧。但无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如果要让员工离开,有辞职和辞退两种办法,小良下面解释一下。

辞退的意思是按照单位要求,辞退某员工。辞退有着自己的流程。这里详细说一下:

(1)+1:如果公司要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没有通知,就需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就是我们常说的+1。法律上这多支付的一个月工资就叫做“代通知金”。

(2)N:如果公司正常辞退,没有违法行为,那么,需要补偿N的工资。每满一年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作,两年则是两个月.....所以才会出现N个月。

(3)2N: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就像题主这种,找个理由就赶走的,要支付2N的工资,当然,定性违法需要劳动者注意保存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